寻妻女被拐打工11年无工资男子收到38万工资,企业负责人:自己善举遭误解,律师:自愿劳动企业也应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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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稷山警方代表当地政府,来看望了金福春和家人,最后达成了补偿协议。”11月24日,四川巴中,村民金福春从山西回到四川老家的第8天,领到了公司拖欠多年的劳动报酬,共计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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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封面新闻报道“男子寻妻女被拐打工11年无工资”,老板却称自己善举遭误解,对方是“自愿劳动”,引发广泛关注。“自愿劳动”能否成为拒付薪酬的理由?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支付报酬。(封面新闻、红星新闻)
编辑: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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