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河北网站发布了任丘市卫生健康局于11月20日作出的“沧任卫医罚决字﹝2025﹞第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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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查明,任丘和谐医院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终止妊娠手术,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

任丘市卫生健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对任丘和谐医院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1010元;

3.罚款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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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