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补6000元!
兰州市第三阶段汽车购新补贴活动来了
11月26日,兰州市商务局启动2025年兰州市第三阶段汽车购新补贴活动。11月26日0时至12月5日24时期间,个人消费者在公告公示的汽车销售企业(见文末)使用以旧换新终端,购买乘用车新车(9座以下),可享受兰州市汽车购新补贴。
此轮活动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的原则,资金用完或时间到期即活动停止。同一台新车不能与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叠加享受。在第三阶段汽车购新补贴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仅限享受补贴1次。
此次补贴按购车发票金额(含税)实行梯度补贴: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含)—15万元的,补贴2000元,预设名额340个;购车发票金额15万元(含)—20万元的,补贴3000元,预设名额100个;购车发票金额20万元(含)—25万元的,补贴4000元,预设名额100个;购车发票金额25万元(含)—35万元的,补贴5000元,预设名额100个;购车发票金额35万元(含)以上的,补贴6000元,预设名额20个。
补贴申请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消费者购买新车后,在“云闪付”APP尽快上传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第二步:新车完成登记后,于12月6日0时至12月12日24时,在“云闪付”APP上传《机动车登记证书》第一页、第二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逾期未上传,视为自动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12月6日至12日,县区商务部门将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齐全、错误、不清晰被退回的,按退回原因进行补正,于12月12日24时前重新补正提交至“云闪付”APP,最终补正截止时间为12月12日24时,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补贴申领资格。审核工作于12月15日前完成,查重公示于12月25日前完成,之后按程序发放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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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兰州市商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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