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我列举了两个事实:第一杨晓杰欺骗我在先。一直没有道歉。反而持续侮辱本人。第二我从一开始帮助杨晓杰开始,不求回报。但是此人的做法剽窃本人立场同时。侵权当中。误导本人。

本人不得不进行维权是因为利益严重受损。

但是有时候想想……帮助人的意义是什么?是可以轻易被他人诬陷么?有时候我想到这个事情……我很“心寒”:我认为杨晓杰我不欠你的,相反的。你的的确确不干人事。

那一些事情,哪里是一些人做的。有良心的人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