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生成式人工智能“闯入”课堂与实验室,一场无声的教育变革正在悄然发生。教师们探索人工智能赋能教学的新路径,却往往困惑于使用边界,也对学生们交上来似曾相识的“AI作业”感到无奈;学生们使用人工智能辅助学习,却也面临“思维惰化”“认知外包”等隐忧。

近期,《清华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发布,首次系统性地对校园人工智能应用提出全局性、分层级的引导与规范。《指导原则》覆盖了当前教学与学术研究的核心场景,对人工智能在校园的应用表明了“积极而审慎”的态度,强调人工智能始终是辅助工具,明确禁止用人工智能代替本应由本人进行的学术训练,严禁使用人工智能实施代写、剽窃、伪造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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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导原则》的发布,旨在应对人工智能技术快速迭代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引导并规范学校师生在教育教学全过程中负责任地应用人工智能,以负责任的方式拥抱技术变革,构建一个积极、健康、可持续的人工智能教育创新生态。

《指导原则》由“总则”“教学篇”“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篇”三部分构成,总纲引领、分则落地,覆盖了当前教学与学术研究的核心场景。“总则”部分明确了学校“积极而审慎”的基本立场。文件还明确了五大基本原则

主体责任——强调人工智能为辅助工具,师生在应用时应始终发挥主导作用、保持主体地位,对人工智能辅助生成的内容进行审慎甄别、严格核查,并承担相应的使用责任;

合规诚信——要求恪守法律法规与学术诚信,尊重知识产权,对于应用人工智能及用其生成的内容,必须依规进行披露声明、明确标识,严禁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

数据安全——强调应用人工智能处理数据时,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严禁使用敏感信息、涉密信息及未获授权的数据训练或驱动人工智能模型;

审慎思辨——倡导保持批判性思维,警惕“人工智能幻觉”等风险,通过多源验证对人工智能输出内容严格甄别,防范因过度依赖导致独立思考能力弱化与思维惰化;

公平包容——致力于主动识别并努力降低潜在的算法偏见与数字鸿沟,促进教育机会均等,并在涉及重大利益的场景中进行充分的伦理评估,推动技术向善。

《指导原则》“教学篇”建议教师们基于教学目标自主制定人工智能的应用方式与程度,在课程开始时向学生明确说明使用规范,并对人工智能生成的教学内容负责。同时,教师需主动引导学生辩证认识人工智能,培养其核心素养。

同时,“教学篇”鼓励同学们在遵守课程规定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工具辅助学习,但严禁将人工智能生成的文本、代码等内容直接复制或简单转述后作为学业成果提交。

针对研究生群体,《指导原则》“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篇”中特别强调禁止用人工智能代替本应由本人进行的学术训练,严禁使用人工智能实施代写、剽窃、伪造等行为。研究生指导教师需在此过程中提供规范性指导并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学术训练的完整性和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的原创性。

来源 | 新华社 清华大学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