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江苏网站消息:南通瑞慈医院有限公司违反税收管理,支付给外部专家的劳务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稽查局对其行政处罚,处应扣未扣税款504804.00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25.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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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你单位支付给外部专家的劳务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2022年劳务费868000元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149700元、2023年劳务费1067550元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172054元、2024年劳务费1118725元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183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