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横穿马路
翻越道路隔离栏、绿化带
看似走“捷径”
殊不知这是“危险通道”
这样的陋习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大家都应摒弃
最近
在肇庆高新区有部分的市民
为贪图方便
在绿化带随意横穿马路
认为汽车一定会看到自己或让着自己
忽视了潜在危险
几名行人从绿化带横穿马路
当中还有家长
带着小朋友一起
而路上过往车辆的车速都比较快
真的十分危险
有一名男子
从道路中间绿化带护栏损坏处
翻越横穿马路
该路段的护栏
疑似“有心人”为方便横穿马路
人为损坏的
近期
肇庆高新区道安办将会同相关部门
开展针对性巡查
对恶意破坏公共设施的嫌疑人
大旺公安机关将视情况采取相关措施
追究法律责任
▲损坏的护栏已经修复。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行人横过道路时
应走斑马线、人行天桥等
过街设施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
应当信号灯指示通行
通过没有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
应确认安全再通过
来源 | 肇庆高广电、肇庆高新区道安办
编辑 | 不觉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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