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11月28日金融一线消息,据青海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因销售误导,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0.6万元。同时,杨剑(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营销部经理)因销售误导,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0.3万元;郐鸿年(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因销售误导,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0.3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
青金罚决字〔2025〕14号
销售误导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0.6万元
青海金融监管局
杨剑(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营销部经理)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0.3万元
郐鸿年(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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