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地图|导航|乘车路线|律师会见
▼洛阳市看守所地址:洛阳市定鼎大道与邙岭大道交叉口向西1000米路北。
▼导航:洛阳市儿童福利院
▼乘车路线:洛阳站乘坐51路公交车到国花路公交停车场站下车,沿国花路向北200米转向东600米路北或者洛阳龙门站乘坐66路公交车到国花路公交停车场站下车,沿国花路向北200米转向东600米路北。
▼洛阳市看守所推荐会见律师:要永辉律师,资深刑事辩护律师。要律师执业十多年以来办理了大量案件,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刑事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死刑辩护、申诉控告、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擅长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胜诉率高、收费合理,以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勤奋、敬业、务实,突出的业绩、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应当如何理解和认定?
1.“聚众”的理解和认定
所谓聚众是指纠集多人实施犯罪行为,一般应当是纠集3人以上,有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有积极实施犯罪活动,行动特别卖力,情节比较严重的积极参加者,在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过程中,有时还会有受蒙蔽的群众,被威胁的一般违法者、围观者、起哄者,纠集3人以上是指包括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在内3人以上。
如果是一人或二人闹事引得众人围观起哄的,不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首要分子聚集众人的手段多种多样,可以是煽动、收买、挑拨、教唆等,首要分子可以是躲在幕后唆使、策划而不亲自实施具体扰乱行为的人。
2.“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手段
行为人扰乱礼会秩序的手段主要有:聚众冲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在地;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门前、院内大肆喧嚣吵闹;封锁大门、通道,阻止工作人员进入;围攻、辱骂、殴打工作人员;毁坏财物、设备;强占工作、营业、生产等场所;强行切断电源、水源等。行为人在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中,殴打工作人员,毁损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实行数罪并罚。
3.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中“医疗”的理解和认定
刑法第290条被刑法修正案(九)第31条修正,在第1款增加了“医疗”二字,并增设了第3款、第4款。根据2014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的规定,对聚众实施的在医疗机构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堵塞大门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医疗秩序行为,造成严重损失或者扰乱其他公共秩序情节严重,以及在医疗机构的病房、抢救室、重症监护室等场所及医疗机构的公共开放区域违规停放尸体,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根据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等追究刑事责任。【如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致电要永辉律师。要永辉律师执业十多年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可以为羁押在洛阳市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律师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申诉控告、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辩护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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