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二十年,这次来新疆出庭,终于感受到来自法官、对方的,曾经长期需要却不敢期冀的尊重。我指的是在医疗法律真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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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这里是天斗医号患者权利保护组,患方依法维权理论策略中心。我是北京的医疗纠纷律师宋中清。
一、二十多年来,由医学权威到鉴定权威,又到“以鉴代审”的演变。
二十余年前,随着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实行“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学会大量受理医患双方等形式的委托进行“专家组”投票鉴定,社会司法鉴定的推行,医疗纠纷审判的重点是医学、法医学、诊疗知识技术的解读。医患双方在法庭上比风头,往往是比哪家的专家证人更“威风”。尽管我团队策划代理的“首例社会司法鉴定对抗案”被最高法、最高检联合推为全国指导案例:医疗纠纷中,法官对医学鉴定有独立的审查权、取舍权。实践中,还是普遍走了样——
随着鉴定几乎成为每一个医疗纠纷案件的必经程序,医疗民事审判又诡异地逐渐形成“以鉴代审”的违法趋势。
二、新疆是个好地方,专业患方律师的步伐时空回响。
这次庭审后,法官助理随即就一些知识问题进行交流。比如,医疗过错怎么区分系统违法违规与医护个人技术过失?医患双方代理人均表述,过度医疗是病人和疾病所不需要的医疗措施。明显不能经阴分娩却不去理会风险,不给予剖宫产终止妊娠,并不是医生没有诊疗技术,而是用完了行政上级规定的剖宫产指标、没有手术台位、没有足够的麻醉师,这些刚性管理问题。
其实,让医生找病人谋收入,本身就背离医学宗旨、背离法律。这是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甚至犯罪。怎能让患方独吞恶果,让医护个人技术过失背锅?让技术过失鉴定洗白和背锅医疗管理违法违规责任,不如不去“越描越黑”。追究违约责任,何尝不是换个赛道,更讲法律?
多年来,我团队在新疆多尝胜绩。医疗纠纷患方法律智慧熠熠生辉,有的大放异彩。得益于患方对法律的信任不灭,律师对法律的坚守和钻研不止。
当然,今年,是今年,互联网新文化运动进入AI智能新时代,医学知识被破壁,医疗纠纷司法智慧被破壁,医疗公益性写进法律且实施得越来越坚实。
新疆是个好地方,在冬天,也会越来越拥有灿烂阳光。
感谢收看,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