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深圳“14岁男生刺死同学”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该案是自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生效后,针对12-14周岁未成年人判处的顶格处罚案例之一。此案判决后,再次引发了大众对未成年人量刑标准的讨论。未成年犯罪应该如何预防、监管?多位刑辩律师对上述问题进行解读。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分析认为,“量刑主要看行为造成的危害性,刺杀后离开,再回来补刀,足见杀心十足,属于情节相当恶劣,应该重判。” “现在社会,未成年人早熟的多,对非常恶劣的杀人案件,能否可以修改刑法而判处死刑,可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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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前公开报道,2025年4月8日钟某某因生活琐事,对潘某某心生不满。当天放学后,同住一个小区的钟某某,看到潘某某独自一人到自家楼下准备上楼,钟某某随即绕到潘某某面前,用网购的黑色折叠刀刺向对方后离开。之后听到潘某某呼救,钟某某再次折返,又捅刺潘某某数刀,致其死亡。(四川观察)
编辑:张晚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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