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1日凌晨2时27分许,周某驾驶川R3***5号轻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至营山县一环路东一段奥体中心外路口时,未减速停车礼让,与正在人行横道线横过道路的行人贺某相撞,造成贺某受伤、车辆部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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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6 时许死亡。经营山公安交管大队调查认定,周某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是该事故形成的全部原因,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营山公安交管部门温馨提示:
文明交通始于足下,安全出行源于礼让。请广大驾驶员行经斑马线时提前减速、仔细观察,遇行人横过务必停车让行;行人通过路口请走人行横道,注意观察来车动态,确保安全通过。让我们共同践行“文明交通 礼让天下”理念,以礼让守护平安,用文明点亮旅途,携手筑牢营山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来源:网络 营山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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