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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群众反映,在广西桂林市委组织部最近发布的一则领导干部任前公示中,平乐县委副书记陶某某的年龄为“1972年8月生”,但几年前他被任前公示时,年龄则为“1975年9月生”。面对群众质疑,桂林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表示,暂不清楚此情况,会去了解核实。

前后任前公示的年龄截然不同,着实让人费解。任前公示出自组织部门,其严肃性和严谨程度不言而喻,容不得半点闪失。而陶某某的出生年份和月份前后都不一致,用工作疏忽来解释很难让人信服。

任前公示是干部任用的组织程序和必经流程,目的是接受更广泛的群众监督,体现任用的规范和严谨。群众对陶某某的任前公示信息提出疑问,是正常行使监督权,组织部门应当慎重对待。目前,桂林市委组织部回应称将核实,同时表示年龄问题是否影响任用,可能要看具体情况。对此,有网友留言:“年龄不影响任用,但造假应该影响任用。” 这样的案例并不鲜见。德才兼备是组织部门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原则。如果干部在年龄上都弄虚作假,就不仅是个人品德问题,而是对组织不忠诚,这样的干部即便能力再出众,也不应当被提拔重用。

总之,在干部任用上,要确保干部的履历和基本条件没有“硬伤”,不能存在瑕疵。陶某某为何会出现两个出生年龄,不管是工作疏忽,还是人为造假,组织部门应调查清楚,给公众一个明确交代。如果涉及年龄造假就该“一票否决”,如果是某个人疏忽,也要严肃问责。不能让干部“带病上岗”,这是红线。

现代快报/现代+评论员 曹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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