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处理原因:

针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未按照政策规定给予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上述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等规定,属于“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违法行为。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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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编辑|张舒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