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场水上乐园水脏致感染,多名游客生病,运营方:“消毒达标”!
“夏日消暑去水乐园,谁想到会染上皮肤病?!”
某地,多名游客在同一家水上乐园游玩后,竟然相继出现了皮肤感染、眼部红肿等症状!家长们愤怒了,纷纷找到乐园讨说法,可运营方却一口咬定:“我们的水质消毒完全达标!”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1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案发当天正值周末,某地的“欢乐水世界”人头攒动,家长们带着孩子享受夏日清凉。
李女士和几个朋友约好,带着各自的孩子来这家新开业的水上乐园玩耍。“这家乐园宣传得挺好,票价也不算贵,一张成人票98元,儿童票68元。”李女士回忆道。
刚进园区,大家都被眼前的景象震撼了——各种水滑梯、漂流河、儿童戏水池应有尽有,看起来确实很棒!
孩子们兴奋地冲进了儿童戏水池,大人们也在各个项目间穿梭游玩。可就在游玩过程中,细心的张女士发现了一些不对劲的地方。
“我当时就觉得水有点浑浊,还有一股怪味儿,但想着大夏天的,人多点也正常。”张女士说道。
更让人担心的是,她看到有些小朋友在水里小便,而工作人员似乎并没有及时处理。水面上还漂着一些杂物,包括头发丝、食物残渣等。
游玩结束后的第二天,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李女士的女儿小雅突然出现了皮肤红疹,眼睛也开始发红流泪。
“我女儿说眼睛很痒,皮肤上起了好多小红点,我当时就觉得不对劲!”李女士顿时慌了神。
更让她震惊的是,当她在家长群里一说,竟然发现其他几个家庭的孩子也出现了类似症状!
“天哪!不会是水乐园的水有问题吧?”几位家长瞬间瞪大眼睛,心里都咯噔一下。
家长们当即决定带孩子去医院检查,医生初步诊断为接触性皮炎和结膜炎,很可能是接触了不洁净的水源导致的。
拿到诊断结果后,家长们顿时感觉脑子有点转不过来:“花钱带孩子玩,结果玩出病来了?这真的不是在坑人吗?!”
第三天,愤怒的家长们集体来到水上乐园讨说法。
“你们的水质明显有问题!我们的孩子都生病了!”李女士情绪激动地质问道。
可乐园负责人的回应却让家长们更加愤怒:“我们每天都按规定进行水质检测和消毒,所有指标都是达标的,我们可以出示相关证明。”
“达标?那我们孩子为什么会感染?”张女士当即反驳。
负责人解释道:“可能是孩子们自身免疫力较弱,或者接触了其他感染源,不一定是我们乐园的问题。”
这话一出,家长们更是怒火中烧:“这分明就是在推卸责任!”
有家长发现,乐园的水质检测报告确实显示各项指标合格,但报告日期却是一个月前的!
“一个月前的报告能说明什么?你们每天的水质怎么样?”家长们追问道。
面对质疑,乐园方面显得有些支支吾吾,只是反复强调“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这件事一出,网友炸了:
“这种乐园简直就是拿孩子的健康开玩笑!”
“水质检测一个月前的?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吗?”
“以后带娃去水乐园,得先看看水质报告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2
本案核心争议:水上乐园的水质问题导致游客感染,运营方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经营者应当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安全性负责,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多名游客在同一家水上乐园游玩后出现相似症状,这绝不是偶然!虽然乐园方面声称水质达标,但时间上的高度吻合已经形成了初步的因果关系推定。
那么,乐园方面提供的“达标”证明是否能够免除责任呢?
专业人士这么看:
水上乐园作为经营场所,不仅要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更要承担持续监测和及时处理的义务。一个月前的检测报告根本无法证明事发当日的水质状况!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这里的“产品”可以理解为乐园提供的服务产品。
更重要的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游泳场所应当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公示。乐园提供过期检测报告的行为,本身就违反了相关法规。
从举证责任角度看,在多名游客同时出现相似症状的情况下,举证责任应当倒置,即乐园方需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而不是让受害者证明乐园有过错。
乐园的免责声明“孩子免疫力弱”等说辞在法律上站不住脚。经营者不能以消费者的个体差异为由推卸安全保障义务。
最终,在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后发现,该乐园确实存在水质监测不及时、循环过滤系统维护不当等问题。
双方协商,乐园方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并对每位受影响的游客给予1000元的补偿,同时承诺立即整改水质管理问题。
3
98元的门票,换来孩子的健康风险,家长防不胜防!
水上乐园的水质安全关乎每一个游客的健康,经营者绝不能把利润放在安全之上。本案暴露出的问题令人深思:
监管要求形同虚设!有网友愤怒地说:“一个月前的检测报告就能糊弄过去?这是把消费者当傻子吗?”
安全保障义务缺失!也有网友表示:“花钱消费,结果买了一身病,这种乐园就应该关门整顿!”
从这起案例中,我们可以总结出几个重要启示:
对于经营者:必须建立完善的水质监测制度,每日检测、实时公示,绝不能用过期报告应付了事。安全投入虽然会增加成本,但这是经营的底线,不容突破。
对于监管部门:应当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不能让“达标”证明成为一纸空文。建议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机制,让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对于消费者:选择水上乐园时要查看当日的水质检测报告,观察水质是否清澈透明,有无异味。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建立更加严格的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那些屡次违规、拿消费者健康开玩笑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更严厉的法律后果!
夏日消暑本是一件快乐的事,但谁会想到在水乐园玩一次,竟要承担健康风险?安全无小事,责任重如山,这个道理每一个经营者都应该牢记在心!
对于此案您怎么看?欢迎您留言谈谈。
声明:本文内容基于真实案件改编,当事人姓名及相关信息均已进行匿名化或虚构化处理,旨在保护个人隐私。文章仅以案例形式为大众提供法律知识普及,不构成任何法律建议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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