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有广东网友爆料,东莞一公司,因公司名称变更,现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按劳动法支付经济补偿!我要不要续签合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我们来仔细端详这份通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TUNGYu 东钰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公告

NO:202511022025年11月25日

因变更公司名称,现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终止日为2025年12月31日,公司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流程如下:
1, 经济补偿金=平均工资*工作年限。平均工资=(2024年12月份工资至2025年11月份工资之和)/12,工资以公司户转入为准(不扣除五险一金),工作年限截止日为2025年12月31日。
2,签订经济补偿金协议的同时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和入厂手续,如不再续签新公司,公司会提前告知,员工也应尽早提出
3,签订协议前会以工资条的形式发送经济补偿金的明细以便核对。
4, 所有手续将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毕,先签订协议后支付补偿金,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支付完毕年资清零。
5, 如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有异议需在11月27日前提出,否则视为接受。
6,如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不接受则不变更公司名称,继续以原公司名称经营,不发放经济补偿金
其他细节后续会陆续公布,敬请留意群消息。特此公告!
管理部核准:*公告期限:自2025年11月25日起
东莞市东钰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从上述内容来看,这家工厂决定变更公司名称,于是整出一桩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事情来。相信这背后有经营战略的考虑。但是,这家工厂老板能够严格执行劳动法的补偿标准,可以说是非常不错了。

据公开信息,东莞市东钰五金塑胶有限公司于2005年08月02日成立,注册资本50万元,位于东莞清溪镇,经营范围包括产销:五金制品,塑胶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针对此事,有网友表示,很良心的企业了 把赔偿金书面公告规定出来。制造业一般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数量大,还能如此安排很好了。

也有网友认为,公司名称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继续履行。除非公司名称并不是变更,而是原公司倒闭了,新公司在旧公司地址重新注册公司。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 那公司变更名称,需要支付劳动补偿吗?

有律师指出,公司更改名称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具体如下:

1. 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公司名称变更后,原劳动合同依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 员工权益不受影响:公司名称更改通常不会导致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核心权益发生实质性变化。员工仍按照原劳动合同履行工作职责,享受相应待遇。
3. 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除非公司以名称变更为由,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是协商解除,公司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不过,如果公司名称变更后,以不合理的方式要求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等,损害员工权益的,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回到开篇,如今这家工厂变更名称,主动对员工提出经济补偿,显然是合理合法,背后透着工厂老板满满的格局和人情味,值得肯定。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