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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联合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行动。此次行动覆盖了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调味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罐头、肉制品、酒类、冷冻食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糖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水果制品及饮料等19大类食品,共计抽检228批次。经检验,发现8批次食品存在不合格情况,其中包括食用农产品2批次、肉制品1批次、糕点1批次以及餐饮食品4批次。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主要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和食品添加剂使用不符合规定两大问题。具体不合格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残留超标、过氧化值超标、甜蜜素违规使用以及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残留等。

食用农产品:

吉安鹏泰莱客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鲈鱼(淡水鱼),恩诺沙星含量高达398µg/kg,超出标准值100µg/kg近四倍。

万安县佰尚果水果店销售的【整果】小台芒约1斤装,吡唑醚菌酯含量为0.41mg/kg,远超标准值0.05mg/kg。

肉制品:

江西省赣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农味福板鸭(700克盒装),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达到2.1g/100g,高于标准值1.5g/100g。

糕点:

安福县信得过餐饮店生产的糖包,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含量为0.000458g/kg,违反了不得使用的规定。

餐饮食品:

安福县信得过餐饮店生产的肉包,同样存在甜蜜素违规使用问题,含量为0.000635g/kg。

吉安市吉州区冒大仙餐饮店与庐陵新区食尊餐饮店的饭碗,均检测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残留,分别为0.015mg/100cm²和0.014mg/100cm²,均违反了不得检出的规定。

对于本次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置。同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包括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以控制风险。此外,还将进一步查实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确保问题食品得到全面处理。

来源: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