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街坊请注意!

2025年12月1日起

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企业职工

珠海生育津贴可按规定

直接发放至其本人的银行账户!

详情如下

关于变更企业职工生育津贴

发放方式告知书

尊敬的广大参保单位、参保人: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企业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32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12月1日起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企业职工,我市生育津贴可按规定直接发放至其本人的银行账户

我市继续实行“免申即享”的生育津贴发放模式,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市医保中心将在其假期结束后主动发放至参保人社保卡金融账户。下一步,市医保中心将逐步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流程,实现在联网结算的次月起按月发放,进一步缩短津贴发放时间。

用人单位应做好参保人原工资标准与生育津贴的衔接,对于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规定予以补足。

需要注意的是,非企业职工和2025年12月1日前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企业职工,生育津贴按原渠道发放至单位账户。

珠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27日

如有疑问

可拨打0756-123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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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