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0400号提案的答复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草种业发展规划全面提升草种供给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制定相关文件,将“国家饲草产业高质量意见”落实到自治区、盟市、旗县各级方面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草产业发展,在全国率先将草产业单独成链,纳入我区21条重点产业链、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7条产业链之一。自治区林草局作为草产业链牵头部门,为推动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合农牧厅、财政厅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推进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内林草草管发〔2024〕74号)。2025年又按照《关于推动饲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于3月27日,联合自然资源厅、农牧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推动人工种草和草种繁育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内林草管发〔2025〕52号),明确要求在天然牧草地上,采取翻耕等农技措施种植多年生牧草和建设草种繁育基地的,应当符合旗县级及以上(包括旗县级)草原保护修复利用或草种产业发展等相关规划,切实解决人工种草和草种繁育用地不足成本偏高等问题,为草产业健康发展解绑赋能。

二、关于科学制定内蒙古草种繁育规划和布局方面

一是加大育种研发力度。审(认)定2024年度新草品种42个,全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草品种达277个,位居全国前列。二是为加强自治区草种业“育繁推、产加销”产业一体化建设,我区围绕浑善达克、科尔沁沙地歼灭战、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布局推进草种业发展,目前已建成以羊草、披碱草等禾草为主的科尔沁沙地禾草草种产业聚集区,主要分布在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以冰草、沙打旺、无芒雀麦、黄花苜蓿、扁蓿豆等生态建设所需的乡土草种为主的浑善达克生态草种生产区,主要分布在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以紫花苜蓿、红豆草、沙打旺、三叶草等优质高产的豆科草种为主的黄河流域优良草种产业聚集区,主要分布在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截至目前,我区建成草种繁育基地43.9万亩,草种年生产能力达800万公斤,进一步提升国产草种的生产能力和质量,强化“三北”工程草种保障。

三、关于支持开展草种制种机械化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方面

目前我区草种机械装备生产主要依靠蒙草等企业自主研发,目前蒙草根据草种繁育实施情况配套了草种种植收获机械 129 台/套,大大提升草种机械的规模化水平。同时重点在“无人驾驶集成平台群组”、“播种机械”、“激光除草”、“牧草种子收获机械”关键技术研究与装备研制方面进行研发,切实解决草种生产应用端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聚焦草种机械化的短板问题,鼓励相关科研、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草种机械的研发,同时积极向科技厅申请相关项目,强化草种机械研发和应用支持力度。

四、关于加强国产草种应用给推广支撑保障方面

一是强化草种保障供给力度,争取整合国家和自治区草种繁育建设资金2.6546亿元,按照新建草种繁育基地补助500元/亩,巩固提升200元/亩的标准,建成草种繁育基地43.9万亩。达产后每年可生产各类草种1000万公斤。同时2025年积极申请国家发改委支撑保障体系项目2个,专项支持草种繁育基地建设。二是为进一步加强草品种的转化与推广应用,全区共建设5个区域试验站,目前部分区域试验站已经建成并开始承担试验任务,共承担99个审定草品种的品种比较试验。三是做好草种繁育用地保障。与企业召开座谈会,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明确全区3860万亩一般耕地可以开展草种生产和人工种草,摸排提供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一般耕地497万亩,协调解决企业制种用地23.14万亩。四是做好草种繁育基地水电等基础设施保障,《内蒙古自治区草种基地建设项目管理指南(2024年修订)》中规定“申报草种基地建设项目,地块须具有基本水电配套和围栏保护设施,无检疫性植物,具备草种晾晒加工包装场地”。为草种繁育基地的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政策保障。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8月5日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