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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能够亲身经历新中国人民警察首次授衔的那些难忘时刻,机遇难得,值得自豪铭记。作为亲历者,回想三十二年前参加日照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首次授衔仪式的庄严时刻,仿佛就在昨天,就在眼前。

据《日照公安志》记载,1992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日照市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和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做好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要求,研究制定第一批授衔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评定授予警衔的范围、标准、步骤安排、组织实施等工作。市公安局成立警衔评授办公室,严格按政策标准审核把关、推进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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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月15日,市政府在日照剧院隆重举行人民警察首次授衔仪式。第一批参加授衔的机关、交警支队、巡警支队和派出所民警,共318人。其中,授予三级警监警衔1人,授予一级警督警衔5人、二级警督警衔30人、三级警督警衔78人,授予一级警司警衔71人、二级警司警衔81人、三级警司警衔17人,授予一级警员警衔32人,二级警员警衔3人。

记得那是冬天的一个上午,仪式在日照剧院即今海曲中路银合广场附近的东港区文体中心内举行。现存的珍贵照片表明,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日照军分区等各大班子主要领导及市政府办公室、市委政法委相关领导出席仪式。

市公安局党组成员、市局机关科室和所属单位首次授衔的全体民警,莒县、五莲县公安局局长、政委,政工科长、办公室主任和授予二级警督警衔以上的干警参加了仪式。

日照剧院座北朝南,主席台位于正北侧,高高的主席台上方,悬挂着红底黑字的“日照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首次授衔仪式”大幅标语,主席台后方是那个时代特有的绿色幕布,主席台上摆着出席领导的姓名席签。市局党组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在主席台下对面第一排就座,其他人员按计划依次后延。

仪式由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朱士杰主持,并宣读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授衔命令,随后在雄壮的国歌声中举行授衔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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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先演练好的次序,全市公安机关首次授予人民警察二级警督警衔的领导干部,身着肩扛盾牌领钉橄榄枝的八九式冬季警常服,依次上台,接受王家政市长代表市政府颁授的授衔命令证书。授衔干部精神抖擞,双手接过正面印着金色盾牌的命令证书,向市长敬礼并握手,随后转身向台下领导和同志们敬礼离场返回座区。那个年代条件所限,彩色胶卷还是贵重物品,没有单独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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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首次授衔,上台接受命令证书时,领导干部都还着八九式盾牌橄榄枝服装式样,接受命令证书返回剧院座区后,即迅速换上事先准备好放在黑色精致手提箱内的领子上着警衔标志肩膀上盾牌标志的冬季常服。

当时参照到省厅参加授衔仪式的模式,市局为每位授衔民警配发一个装警服的黑色手提箱,事先放在剧院每个人的座位上,便于及时更换服装。当年的手提箱还是很贵重的,单位也没有经费置办,据说是当年局领导向日照的一些有条件的企业化缘解决的。不上台参加授衔仪式的民警,按照仪式统一时间要求,在现场座位上及时更换佩戴警衔标志的冬常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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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授证书环节结束后,王家政市长代表市委市政府作重要讲话,对全体民警表示祝贺,同时提出希望和要求。仪式在雄壮的《人民警察之歌》中结束。

随后,参加仪式的市领导和全体民警在日照剧院南门台阶上合影留念,应当是位于海曲中路日照医药公司对面的日照照相馆派人拍摄的,留下了珍贵的历史瞬间。

当年的授衔条件非常严格,衔级普遍较低。日照仅有三级警监一人,一级警督5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朱士杰被授予三级警监警衔。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刘银贤,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李雅庭,莒县公安局局长何明三,政治教导员薛喜宝,五莲县公安局政治教导员张永善被授予一级警督警衔。市公安局城郊分局局长成永恩、政委时培鑫,五莲县公安局长王万起,政治处主任赵庆和,办公室主任杨继岷,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史继波等30名领导干部被授予二级警督警衔。

此外,与日照市局没有隶属关系的正处级企业公安局交通部石臼港公安局,即今日照港公安局局长郁家志也被授予三级警监警衔。

警衔授予的依据是干部的职务级别和工作年限。1985年,日照县改市,县级市公安局内设机构虽称为科,实际仍为股级,民警职务级别善遍较低,虽有股长、副股长,科长、副科长之分,但现在所称的非领导职务极少,在刑警队和治安科外勤工作的称侦察员,在派出所工作的称户籍员、车管员或干警等,并没有明确为所谓的办事员、科员等。

公安部授衔实施办法,对办事员、科员等授衔有明确具体要求。办事员工作满八年,授予三级警司。科员最低三级警司,工作满八年,授予二级警司,因此,能够解决科员级别,是很多年轻干警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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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市局在海曲中路原市政府大院中间大会议室即今东港区级机关综合大楼前召开动员会议,统计确认市局机关授衔人员职务和工作年限。

蜡纸油印的表格里人员信息显示,参加工作十年甚至十二年的民警,职务仍然是办事员,但那个年代,大家也习以为常。

会后不久,市局出台政策,凡工作满十年的干警,在市局机关工作的,明确为科员。因为城郊分局虚设,市局直接领导派出所,在派出所工作的,明确为副股级或正股级侦察员。

1989年11月地级日照市领导机关正式对外办公后,市公安局升格为正处级,原公安机关机构设置整体归属市公安局办公。1990年4月,完成市公安局党组组建工作,朱士杰任党组书记、局长。

5月,市局机构调整。赵庆和任政治处主任,城郊分局局长成永恩兼办公室主任,年底,杨继岷任办公室主任,刘敦波任政研室副主任,市委组织部的王宗合任信访科长,李仁明任刑警大队长,周波任治安科副科长,庄会增任保卫科副科长,秦泗果任政保科长,张守培任外事科副科长,李海防任预审科副科长,田立泉任通信科副科长,徐延平任户政科副科长,乔祥伦任行政装备科副科长,陶来平任看守所副所长,赵龙义任治安拘留所副所长,范崇江任巡警大队副大队长、徐永良任副政委,吴家田任纪检组副组长。12月,鲍德民任六科科长。由于市局初建,机关多是副职主持工作,且副科的最高警衔是二级警督,客观上也影响了警衔的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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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年代,公安机关的进人渠道,除了军转干部,就是每年毕业分配的公安院校学生。因此,授衔工作年限的计算,从入伍和上公安院校学习的时间连续计算。首次授衔批准时间统一为199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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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警衔的微调,翻阅日照本地公安志,未有详细记载。我记忆中,至少1993年和1994年都进行了微调。所谓微调即按授衔标准起算职务时间延后一年计算。1994年,市局倾听机关和基层干警呼声,将科员任职时间由十年缩为八年,加之警衔微调,有的干警直接由初授一级警员,直接改授二级警司警衔,实现了跨衔跳跃。

1993年12月左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朱士杰警衔微调为二级警监,同时期的地级市公安局局长授予此衔的还有潍坊市局王兴华局长,为此,专门在《日照日报》上发了专题消息。

据《莒县公安志》记载,1993年3月30日,莒县公安局首次授衔仪式在县公安局举行,县委副书记、县长孙雨,县委副书记张继堂等领导出席了仪式,并亲自为民警进行了授衔。全县公安机关第一批授衔的民警共有212人,占全体在编民警的99%,其中授予警督警衔62人(一级警督2人,二级警督8人,三级警督52人),占29%;警司警衔128人(一级警司54人,二级警司65人,三级警司9人),占60%;警员警衔21人(一级警员19人,二级警员2人),占11%。1993年4月,全县第一批授衔的民警正式佩戴警衔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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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0月6日,五莲县公安局举行人民警察首次授衔仪式,共有191人参加授衔。其中,授予一级警督警衔1人,二级警督警衔10人,三级警督警衔33人。授予警司及警员警衔147人。至此,全市公安机关首次授衔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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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在职民警首次授衔外,早在1991年,根据公安部《关于授予公安机关离退休干部人民警察荣誉章的通知》要求,市公安局有3名抗日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老干部被授予一级金盾荣誉章、7名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老干部被授予二级金盾荣誉章、9名参加公安工作30年以上的老干部被授予蓝盾荣誉章。

1993年,市公安局有5人被授予二级金盾荣誉章、2人被授予蓝盾荣誉章2人。

据资料记载,日照公安机关有5人被授予一级金盾荣誉章,分别为于所国、王秀生、阮凤祥、姜卫戌、刘广启。

26人被授予二级金盾荣誉章,分别为段玉德、厉建雷、安茂玺、牟宗条、郑世德、安保佩、梁立功、许培艾、丁立友、孙树祜、阚永殿、周元坤、白文秀、高树德、陈常利、张崇武、王振早、林子芳、刘继文、孟宪森、刘锦俊、林干、杜常信、李乐、陈相厚、刘锦深。

18人被授予蓝盾荣誉章,分别为夏全贞、匡增远、付承祯、沈清河、魏绪栋、徐毓铎、解寿岳、马先智、滕以竹、宋加军、韩永年、王继德、蒋桂庆、王忠智、王金楼、段玉敬、王占修、孙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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