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2025年11月24日,滨海县滨海港经济区后堆村一处养猪场周边存在粪污外露现象:猪场邻近的河道水体颜色发黑、伴有明显浑浊痕迹,部分区域可见疑似粪污的堆积物;同时现场能闻到较浓的刺激性异味。

滨海县滨海港经济区政府回应:该猪场因排粪量激增,粪污处理不及时造成有粪污外流在猪场内部的沟塘里现象,目前我区环保、农业部门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养殖场开展检查,因养殖户环保意识不到位,猪舍地面冲洗水溢出场内河道。

经会办责令该养殖场近期将生猪全部出栏;县农业农村局指导粪污合理处置,在五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县生态环境局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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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养殖场必须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且相关部门需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日常监管中,滨海县相关部门为何没有及时发现这一潜在风险?养殖场这一问题绝非一日形成,环保、农业等监管部门是否履行了日常巡查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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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各级部门必须扛起的责任,是每个市场主体必须遵守的底线。监管的要义在于“防患于未然”,而非“事后救火”,绝不能等到群众投诉、污染扩散才被动介入,必须主动下沉一线、加强日常监管。

此次粪污污染事件,不能止于对养殖户的处罚和整改要求,更应启动对监管环节的倒查问责。哪些环节存在疏漏?哪些岗位履职不力?必须一一厘清、严肃追责,才能以儆效尤,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出现。期待该养猪场整改到位,也希望滨海县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工作,守护好一方水土的清洁,让群众免受污染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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