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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网络主播已成为新就业形态中的重要群体。然而,灵活的用工模式背后,“劳动关系”与“合作关系”的界定难题,常让主播们在权益受损时陷入困境。

签了“合作协议”的主播

离职要赔违约金?

小朱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进入上海某娱乐有限公司,担任某平台主播,每日按公司安排参与战队舞蹈PK,并根据个人实时获得的“某币”按比例结算收益,公司按月发放。双方签订《直播合作协议》,约定主播不得随意解约,并设置了未达到约定某币数仍可享受每月保底收入15000元的条款。后因直播时长过长、工作压力大,小朱提出离职,公司则以“未达解约条件”为由,认定其违约,要求支付高额违约金。

法援助力:穿透“合作”表象

锁定劳动关系核心特征

小朱无奈,随即来到杨浦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要求确认劳动关系。中心审查受理后,指派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邢悦律师代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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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律师接受指派后,迅速介入案件并深入分析事实与证据。邢律师指出,若仅依据书面协议将双方关系定性为“合作”,小朱将面临巨额赔偿。然而,从实际履行情况来看:

1.强管理属性:小朱在公司指定场地、使用公司设备进行直播;直播内容、时间、妆造等均由公司统一安排;公司对迟到、请假等行为直接实施扣款处理。

2.强经济从属性:小朱按月领取保底报酬,公司以“工资、薪金”名义为其代扣个税;其收入不与公司经营风险挂钩。

基于上述特征,律师遂代理小朱向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阶段,公司以小朱曾在聊天中自认“双方系合作”为由抗辩,仲裁未支持劳动关系认定。

律师并未放弃,继续代理小朱向法院提起诉讼,坚持以“实质重于形式”为原则,强调不能仅凭一纸协议否定真实的用工关系。律师围绕人身依附性和经济从属性两大核心,全面呈现了公司对小朱的管理证据、薪酬支付记录及个税申报证明,进行了有力辩驳。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确认小朱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其后续维权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本案反映出新就业形态中普遍存在的“协议掩盖用工”现象,许多企业通过签订《合作协议》《承揽合同》等形式规避劳动法义务,致使劳动者在社保、工伤及解雇保护等方面的权益难以保障。在此类争议中,法律援助律师发挥着关键作用,通过深入剖析“人身依附性”与“经济从属性”两大核心特征,穿透形式认定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这也提醒广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务必审慎,注意保留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凭证和工作安排沟通记录等证据;一旦发生争议,应主动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杨浦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将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作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多措并举提供法律服务,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利益。

一、畅通维权通道。中心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援助案件。对材料齐全的申请做到当日受理、审批、指派,对符合条件的适用“容缺受理”。同时,中心提供“一对一”帮办服务,指导帮助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办”快速提出申请,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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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强专业团队。为更好维护农民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中心专门组建专业维权律师团队,选派熟悉劳动法律政策、具备同类案件丰富经验的优秀律师,提供精准法律援助。同时,加强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监管,通过案件抽查、当事人回访、庭审旁听与全程跟踪等机制,持续提升办案质量与服务效果。此外,中心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设立常驻咨询窗口,定期安排团队律师现场值班,为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面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2025年,该窗口累计接待咨询430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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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化普法宣传。针对新就业形态中常见的劳动关系认定、薪酬支付、工伤赔偿等问题,组织开展专题法治讲座与现场普法宣传。积极引导劳动者通过“12348”热线及服务窗口寻求帮助,有效提升其依法维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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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来,中心累计办理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援助案件253件,聚焦于拖欠工资、工伤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纠纷,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900余万元,收到锦旗、感谢信25(面/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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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中心将结合新修订的《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持续开展“安心行动”,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援助质效,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