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快来点个关注,下次串门不迷路。
最近,河南郑州发生了一件让人很气愤的事,一位外卖小哥好心帮助出事故的女子,反被对方一家人讹诈成“肇事者”。
据外卖小哥刘先生介绍,他在送餐途中看到一女子躺在快车道,手上全是血,好心帮忙扶人,却被女子拽住说他撞了人。
女子的家属也拦住他不让走,称需要警察确定没有他的责任才行,并要求他找警方开“无责”证明。
面对刘先生的解释,女子一家人并不认可,质疑“不是你撞的警察为什么不给你出手续”,还声称“我们也是有头有脸的人”。
对此,刘先生也觉得挺委屈,自己好心帮助人被反咬一口,导致有3单延误没送损失100元,租的电动车被交警扣了,还要配合调查。
而且他还患有肾病综合征,每天需要挣钱喝药,这中间的拉扯让人身心俱疲。
交警调取监控后,认定外卖小哥确实是做好事,并表示赔偿应该由被扶者承担。
最后,被扶女子也明白是误会了刘先生,送锦州表示了感谢,并赔偿给刘先生1500元。
这事虽然也算是有一个相对满意的结局,但还是让人心里觉得不舒服,如果事发地没有监控和目击者,刘先生还能洗得清吗?
一句算不上真诚的道歉,1500块钱的赔偿金,能抵得上他为此事付出的代价吗。
如果以后再遇到同样的事情,大家猜一下,他还会不会选择出手相助?
说到“扶不扶”,自从当年火遍全网的彭宇案之后,就成了持续受到舆论关注的热点话题。
有人曾说过,彭宇案的判决结果,让中国社会的道德风气倒退二十年。
如今,虽然距离该事件已经过去19年的时间,当事人彭宇也承认当初确实撞了人,但公众的关注点已经不在这起纠纷本身,早就转移到了主审法官身上。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这句话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它也成了此后助人反被讹的“最强证据”。
然而,也有网友认为,大家其实误解了王浩法官,他根本就没有说过这句话。
确实,从判决书的内容来看,找不到网传的表述,但有一些字眼,确实带有法官主观的判断。
比如:
【如果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
【如果是做好事,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
由于警方丢失了事发时对双方的询问笔录这一关键证据,法官根据主观推理分析,就做出彭宇“未做此等选择,显然与情理相悖”的结论,显然与“助人为乐”的主流价值观并不相符。
再加上媒体的推波助澜,这事最终就演变成了“助人反被讹诈”的典型。
其实,网传的这句经典对白,在1996年上映的老电影《离开雷锋的日子》里能找到出处。
剧中由实力派演员刘佩琦饰演的雷锋战友乔安山,在一次倒车意外导致雷锋牺牲后,心里始终抱着愧疚,转业后始终坚守“雷锋精神”默默无闻做好事来“赎罪”。
就在帮助一位被撞老人时,遭遇其家人的讹诈,家属质问他:你别装委屈,不是你撞的,你干吗送医院?
从影片上映到彭宇案发生,刚好是十年。
而到了明年,又恰恰是彭宇案过去二十年的时间,让人遗憾的是,至今人们仍被困在”扶不扶“的困境中。
刘先生的遭遇,在大背景之下,只不过是时代发展的微小缩影,但却实实在在影响着人们对于价值观的坚持。
以前,我们都相信“好人有好报”,认可“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可在彭宇案之后,陆陆续续发生了那么多助人反被讹诈的事件。
一方面自证清白好像已经成了助人为乐的“标配”,另一方面,在讹诈近乎0成本的影响下,谁还敢随意“出手相助”?
于是我们看到,面对摔倒老人,有那么多围观者的“冷漠”,有那么多助人之前先录视频的“小心翼翼”。
有人说,我们不应该因为一些不好的案例,就默认所有需要求助的人都是“白眼狼”,乐于助人的风气不能丢。
确实,推己及人,如果我们的家人在外需要帮助,谁都希望其他人能及时伸出援助之手。
但问题是,如果救人还需要付出代价,有多少人会主动去冒这个风险?
甚至有人提出,如果看到有人需要帮助却没有出手,也需要为“冷漠”担责。
这实在让人想不通,保留着“好心”已经很难了,为什么连“避险”都成了一种罪过?是不是对公众的道德要求太过于苛刻了!
就拿两个典型的案例来说:
2017年,辽宁沈阳一位药店老板,在帮买药昏倒的老太大做心肺复杂时压断其12根肋骨,事后遭到其家属起诉索赔近万元。
尽管最后法院判定其不用担责,但影响已经造成,药店也冷清到无人光顾,不得不选择关店。
另一起是最高检公布的案例,张先生好心免费搭载同上区的王女士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致王女士受伤,被对方起诉到法院索赔25万余元,最终判定其承担70%的赔偿责任。
“好心”的代价大不大?
回到最初的事件,我们也无法断定该女子到底是真的被摔懵才造成了误会,还是故意“反咬一口”当了寓言故事《农夫与蛇》中那条没有良心的蛇。
但我们知道,如果想要继续保持“乐于助人”的风气,就必须对讹诈者重拳出击。
能追究其刑事责任最好,最起码,也要用重罚让这些人感受到不讲 良心的代价有多大,才能起到足够大的震慑作用。
否则,只是一两句不痛不痒的道歉,完全没有什么效果;如果道歉真的有用,还需要有法律和警察吗?
当然,我们也建议,在尽可能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有助人的条件,还是尽量能伸出援助的手。
不为别的,就为了以后我们遇到同样的问题,不会面临求助无门的困境。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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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2025-11-27 20:33发布)外卖小哥扶人被反咬一口成肇事者 被扶女子:让警方给你开证明
检察日报:“好意同乘”发生事故,责任谁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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