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徐州郡城的三阳馆里,有个十八九岁的小和尚,眉清目秀,模样十分周正。没出家之前,他和做货郎的王二是同窗,两人好得能穿一条裤子。后来王二在城外搭了间茅草屋,离三阳馆也就半里地的路程。每次王二挑着担子出去做买卖,必定要到三阳馆歇脚,和小和尚喝上几杯,常常醉醺醺地才回家。要是王二赚了钱,也会打上好酒,拉着小和尚到自家喝酒。

王二的媳妇季氏,刚嫁过来没多久,长得眉清目秀,穿得干净利落,每天都把自己收拾得漂漂亮亮的。王二比小和尚大三岁,小和尚便喊王二“大哥”,喊季氏“嫂子”,季氏也客客气气地叫他“夫弟”。小和尚刚见季氏的时候,还挺害羞,总低着头不敢多看。可王二家没别的帮手,每次摆酒待客,端菜添酒的活儿都得季氏来做。起初季氏还只托丫鬟送菜,问问咸淡,客气几句就走。一来二去,几人熟络起来,也就没了起初的拘谨。王二觉得小和尚为人老实,待他跟亲弟弟似的,常喊季氏添双筷子一起吃饭,饭桌上红袖子的季氏和穿僧袍的小和尚挨着坐,鞋子都能碰到一起。

有一天,王二又约了小和尚晚上喝酒,买了好几样下酒菜,嘱咐季氏炖好汤等着,自己则挑着担子去附近村子叫卖,想着卖几百文钱就回来。交代完后,王二摇着“唤娇娘”的拨浪鼓就出门了。可乡间买卖繁杂,转眼到了晌午,王二还没回来。小和尚先来家里问了一趟,知道王二还在外面叫卖,坐了会儿就走了。等到太阳快落山,小和尚又过来了。季氏说:“不知道他被什么事绊住了,到现在还没回。你先进屋坐会儿吧,他说不定马上就到了。”小和尚有些犹豫,季氏又催了他几句,他才坐下。又等了好一会儿,还是没见王二的影子,小和尚起身想走。季氏忙说:“酒都热好了,要是你走了他刚好回来,岂不是要说我怠慢客人?虽说没什么好菜,但太阳都落山了,你肯定饿了,先吃点喝点垫垫吧。”小和尚坐在桌旁,手里捏着筷子,一声不吭。

季氏摆好杯盘,给小和尚倒上酒,一杯接一杯地劝。她凑在小和尚身边,百般撩拨。小和尚心里早明白了她的意思,可年纪轻脸皮薄,只说自己酒量小,不敢多喝。季氏索性自己喝了好几杯,然后挨到小和尚身边,直接把酒杯凑到他嘴边。小和尚本就心动,这下再也忍不住,两人便做了苟且之事。那天晚上,王二居然一夜没回来,这对年轻男女,倒是如鱼得水,好不快活。从那以后,只要王二出远门,两人就偷偷私会。王二渐渐察觉到苗头不对,心里起了疑心,可又没抓到实据,只能把火气憋在心里。

王二本就是小本生意,所有家当都在挑子里,稍微赊账多了,本钱就周转不开。有一天,他挑子里的货几乎卖光了,钱却没赚到多少,根本没法再进货。附近村子有个刘翁,家里很富裕,一直和王二有生意往来,王二已经欠了他一万多文钱。王二怕得罪刘翁,不敢提讨债的事,只能求刘翁借点钱周转。可农家的积蓄都在粮仓里,得等粮食卖个好价钱才有现钱,不到时候,就算是几贯钱也拿不出来,刘翁只好拒绝了王二。

借钱不成,王二垂头丧气地回了家。他在院子里踱来踱去,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却想不出半点办法。季氏过来劝了他几句,王二正一肚子火没处发,对着季氏就骂了起来。他找了个瓷瓶,装满好酒,一边喝一边骂,一直到二更天,还在絮絮叨叨地骂个不停。季氏说:“喝了这么多酒,也不吃饭,你想熬死自己吗?”王二醉醺醺地说:“我这条命,早晚得跟这酒瓶子一起完蛋!就算像刘伶那样‘死了就埋’,我也乐意,关你屁事!你年纪轻轻,长得又标致,还怕没饭吃?我可是看得明明白白,你那些见不得人的事,别以为我不知道!我只是懒得跟你计较罢了!别欺负我老实,哪天我酒劲上来,把事情抖搂出来,你可别后悔!”说完还不屑地嗤笑了一声。到了三更天,一瓶酒喝得干干净净,王二才爬上床呼呼大睡。季氏在一旁偷偷想:“那秃驴的事,想必是败露了。万一他哪天翻了脸,我的脑袋就保不住了!与其等着被他害,不如我先下手为强!”打定主意后,季氏就想杀了王二。她在屋里找了根青麻绳,趁王二睡得死沉,一下勒住他的脖子,把他勒死了。之后又把尸体拖到另一间屋子,吊在房梁上,装作是上吊自杀的样子。等到天亮,季氏才在屋里放声大哭起来。

邻居们听到哭声都赶了过来,季氏哭着说:“我男人因为货卖光了没本钱,去求刘翁借钱,刘翁不肯,他回来就喊着‘恨啊恨啊’,把挑担子扔在院子里。我知道他心里难受,就帮他把担子挪进屋里。晚饭做好了,我喊他吃饭他也不吃,只顾着喝酒,还不停打自己的头,可也没说要自杀啊!半夜他喝醉了,和衣倒在床上,我早就睡了。一觉睡到天亮,睁开眼一看,他不在床上,我还以为他早起烧茶去了,喊了几声没人应,四处一找,才发现他在那间屋上吊了!”这时邻居已经把尸体放了下来,季氏故意坐在地上,靠着尸体,一边哭一边喊“救命”,还哭喊道:“是刘翁害死我男人!我一个寡妇可怎么活啊,我一定要找刘翁报仇!”她呼天抢地,哭得撕心裂肺,邻居们都信了她的话,没人怀疑她。

里保不敢擅自收尸,赶紧报了官。县官过来验尸,一看伤痕就断定不是自杀——脖子上有红、白两道伤,红伤又细又深,白伤又粗又浅。县官让人搜查房间,在床褥底下找到一缕青麻绳,和那道红伤正好吻合,于是立刻断定是季氏杀了人。至于小和尚和季氏的私情,是季氏主动引诱的;季氏杀王二,也是她自己的主意,小和尚压根没参与。县官查清楚后,免了小和尚的死罪。而富有的刘翁,因为没借钱给王二,间接导致王二被杀,按照“致杀”的律法要被追责。刘翁为了脱罪,到处打点关系,最后把家产都花光了才保住性命。

有位老先生说:常言说有三种人不能交往,因为会耗光钱财。可王二本就是穷苦人,没这个顾虑,却因为家里有个美艳的媳妇,引狼入室,最后丢了性命,这能怪谁呢?更何况,怀疑媳妇有私情这种事,本该藏在心里,他却喝了点酒就口无遮拦,把话说透了。钱财、美色、美酒、火气,这四样都是能要命的东西,王二一样没落下,想不死都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