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〇1
刑事律师专业到什么程度比较合适?
一直以来,在专业和全能之间就有很多争议。
有的人认为,作为律师就应该专心致志地把自己的专业做好。
比如,如果你是做刑事案件的,就专心只做刑事案件;做民事案件的就不要管刑事,只专注于民商领域。
甚至还有人把领域划分得更窄,比如刑事领域里,有人只做职务犯罪,有人只做毒品犯罪,有人只做死刑辩护。
当然,也有另外一种声音:认为如果只研究一种类型的法律知识,慢慢地眼光会变得狭窄,缺乏大局观,很难有跨界思维。
如果遇到其他类型的案件,或者涉及多种知识的案件,就可能搞不定。
因此,有人认为绝对不能只专注于某一专业,要做全能战士,什么都懂一点,但也不要太精通。
〇2
上述两种观点究竟谁对谁错,其实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大多数人的看法都不一致,也不可能统一。毕竟,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争论和不同的观点。
那么到底应该如何做,有没有更好的建议?
个人认为,如果两者争论不休,自己也搞不定到底哪种方式更合适、更适合自己时,或许下面这个建议更有用——
答案,就是一专多能。
你可以选择一个自己最热爱的点、最强项,一门心思地把这件事情做好,要做大做强,就要在某个领域钻研得更深,做到在这个领域内成为独一无二的顶尖高手。
同时,还需要具备两三个其他领域的较高水平,这几个领域能够相互配合,并衬托出你最专业的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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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刑事辩护为例,如果一个律师以刑事为最强项,主要宣传自己在刑事辩护领域最优秀,是该区域内的顶尖高手,但同时在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甚至仲裁方面也有较高的能力,水平比其他律师更高。
虽然有能力做这些案件,但选择不做,仅仅是为了在刑事案件中能够发挥更好的作用。
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很好的局面:这个人是一专多能的人才,专业是刑事案件,但其他能力也很靠谱,无论是行政还是民事都可以胜任。
毕竟现实中很多案件不仅仅涉及刑事法律问题,可能是刑事加民事,也可能是刑事加行政,彼此交织。
如果只懂刑事,而不懂其他专业,就可能导致视野狭窄,看不清问题的突破点。
比如,有的刑事案件表面上是刑事,但实质上是民事纠纷或合同纠纷;同样,有的刑事案件看起来是刑事,但实质上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
如果我们不懂刑事、不懂行政,也不懂民事,就可能误把行政案件或者民事案件当成刑事案件,错误地让客户去做认罪认罚。
实际上,如果认真争取,有可能是一个无罪案件,而且很大可能本来就是无罪案件。
由于专业领域过于狭窄,没能发现其中的问题,结果让一个无罪的案件变成了有罪,让一个本来清白的人失去了清白,也让自己本来能够成名立万的案件失去了机会。
这样的糟糕结果,仅仅是因为自己过于专业,未能跨界,确实让人难过和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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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提倡要足够专业,但不能只专业而不跨界。
就像我们经常吃的肉夹馍一样,如果只有瘦肉,感觉太柴了;如果只有肥肉,又觉得太腻了。
什么样的味道最好呢?
就是有肥肉,但不要太多,同时还要夹杂着瘦肉,这样味道才更合适、更可口。
“一专”,还不够;最好,还有“多能”!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药都刑辩·十三邀
#亳州市最厉害的刑事律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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