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163.com)记者从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巡回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利用热成像无人机释放空投坠箭(俗称“牙签”)非法狩猎的案件。被告人甘某、刘某、包某因犯非法狩猎罪,均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三人此前已主动预缴生态赔偿修复金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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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射杀的野猪。图片来源:邻水县人民法院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5年5月,甘某、刘某、包某三人结伙,多次在夜间出动,利用改装的热成像无人机空投坠箭实施非法狩猎。三人分工明确,一人操控无人机锁定目标,一人望风接应,一人捡拾猎物,先后猎获小麂2只、野兔2只、野猪1只,猎获后均在刘某家中宰杀分食。经专业鉴定,涉案小麂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且三人狩猎行为均发生在法定禁猎期,使用的改装无人机及空投坠箭属于禁用狩猎工具。

在3月31日的庭审现场,三名被告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深感悔恨,当庭认罪认罚。甘某悔称“本想尝点野味,啷个晓得这是违法的嘛,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合议庭经评议认为,三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结合其认罪认罚、主动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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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审理现场。图片来源:邻水县人民法院

据介绍,在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并未当庭离场,而是就地在石滓镇六角村村委会开设“生态法治小课堂”,用乡音土话向旁听群众解读“禁猎区”“禁猎期”“禁用工具”等法律专业术语,现场解答村民疑问,让法治知识走进群众心中。

上游新闻记者 李文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