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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方昌(1921年6月11日—1940年12月3日),回族,山东省聊城县人,是抗日战争时期著名的少年英雄。
少年从军投身革命
金方昌出生于山东聊城的一个普通回族家庭,金方昌在兄弟姐妹中排行老四。
金方昌很有个性,嫉恶如仇,爱打抱不平,家里人称呼他“四磙子”。
这样的性格注定他不会平庸地生活在沉闷而压抑的环境里,他想要出去闯闯。
1935年冬天,北平爆发了震撼全国的“一二·九”学生爱国运动。
已是聊城山东省立第三中学学生的金方昌和聊城的爱国学生奋起响应,不久来到济南,开展抗日救国的宣传活动。
“七七事变”后,金方昌报名当兵,家人说他年纪尚小,还应再继续读书。
他说:“我年轻也能办大事,当兵杀敌,为人民报仇雪恨,不比流亡好吗?”
金方昌于是中断学业,随兄到山西参加抗战,并考入民族革命大学。
1938年,金方昌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后,他向党组织强烈要求到抗日最前线工作。
金方昌从民族革命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晋察冀边区代县“牺牲救国同盟会”工作。
群众口中的“小金同志”却被敌人悬赏捉拿
金方昌到代县时,这里的抗日政府刚成立,只有十几名党政干部,力量很小,武器缺乏,群众基础也很薄弱。
不久,代县县委进行改组,金方昌担任赵家湾区的区委书记。只有17岁的金方昌,此时已经成为成熟的抗日战士。
为了更好地动员群众抗日,1940年前后,华北各根据地兴起了减租减息的群众运动。
金方昌根据县委部署,在赵家湾积极推行“二五减租,四六分粮”的政策,领导群众开展减租减息斗争。
但这引起了一些地主、富农的不满,他们千方百计在群众中制造谣言,诽谤抗日政权。
金方昌着眼维护团结,一再耐心地向他们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实行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合理负担的必要性。对于少数破坏减租减息的地主富农分子,就毫不客气地进行斗争。
在金方昌的领导下,赵家湾区建立了农民救国会、青年救国会、妇女救国会等抗日群众团体,民主选举了抗日政权,成立了党的基层组织。赵家湾人民群众的抗日热情日益高涨,成为代县抗日斗争的一个坚强堡垒。。
在患难与共的战斗生活中,金方昌与当地人民群众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乡亲们都亲切地称他“小金”或“俺们的小金同志”。
赵家湾的人民群众发动起来后,金方昌将18岁以上的青年组织成“武装模范队”,后又建立了区分队,他亲自兼任区分队政委。
他率领战士们和各村民兵,割电线、挖公路,伏击敌人的巡逻队,打得日军惊魂不定,整天龟缩在炮楼里。
日军和代县伪政权对金方昌十分忌恨,在几次进山“扫荡”都失败后,便四处张贴布告:悬赏5000元,捉拿金方昌!
被捕不屈视死如归
1940年11月23日,金方昌和区自卫队队长周致远等到代县赤土沟督运公粮。半夜才转移到大西庄村西的山洞里休息。隐藏在赤土沟村的敌人密探庞栓有、庞达达等连夜去县城向敌人密报。
次日清晨,200多敌军在赤土沟扑空后,随即奔袭大西庄。
金方昌、周致远等人终因寡不敌众而被捕。
25日,敌人把金方昌关押到日军特务机关“红部”。
“红部”的特务头子石谷,看金方昌年轻,认为用软办法能诱惑他。
于是,他在“红部”院内安排了一间舒适的房屋,让金方昌住,每天送好吃好喝的。
有一天,伪军头目郎豹武来诱降金方昌:“小兄弟,看来不过十八九岁吧?真是年轻有为啊!石谷先生和我本人对你非常钦佩。只要你回心转意,为日本人办事,我郎某保你高官任做、骏马任骑……”
“呸!”金方昌骂道:“你是什么东西?没有骨气的卖国贼,总有一天,中国人民要和你算总账。”
诱降失败后,石谷恼羞成怒,连续几天对金方昌严刑拷打,挖去他一只眼睛,打断他一条胳膊,但金方昌仍坚贞不屈,拒不招供。
在狱中,他用鲜血在墙壁上写下:“严刑利诱奈我何,颔首流泪非丈夫!”
12月2日深夜,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金方昌借着月光,用铅笔头在纸烟盒上给县委和哥哥写了信。
在给县委的信中,他写道:“我被捕,但没有任何对革命不忠诚的地方。无论在敌人拷打中、利诱中,没有暴露一点秘密。牺牲是为了革命,没有什么,这是革命成功的代价。”
在给哥哥们的信中,他说,“我被捕后,没有丝毫悲伤。我只有仇恨和斗争。我知道我是为了民族的解放,全人类的解放而牺牲。”他还要求哥哥“能坚决为无产阶级革命奋斗到最后胜利的时候,能把弟弟侄儿们都培养成无产阶级的革命战士。”
12月3日,凛冽寒风中,代县县城大集,日伪将金方昌和他的数名战友一起押赴刑场。金方昌沿途高喊“日本强盗,狗汉奸,抗日人民是杀不完的”,随之慷慨就义。
结语
为永久纪念烈士金方昌,晋察冀边区政府颁布命令,将他生前战斗过的大西庄村改名为“方昌村”。新中国成立后,他的遗骨被移葬到晋冀鲁豫烈士陵园。
金方昌用短暂的一生诠释了忠诚、勇敢与牺牲精神,是民族团结共同抗日的典范,至今仍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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