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发布了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架构、经营范围及利润分配等核心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该章程的更新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运营,保障股东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公司概况与股权结构
根据章程显示,公司注册名称为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位于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五路236号,注册资本为23,322.74万元人民币。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采用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形式。
股权结构方面,公司由原有限公司按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普通股总数为10,000万股。发起人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认购股数(股) 占股本总额比例(%) 德力西新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8,000,000 6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 30 马跃进 2,000,000 2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3,322.74万股,均为普通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经营范围涵盖多元业务
章程明确了公司的经营范围,分为许可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许可项目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含网络货运)、国际道路运输、校车运营服务、城市公共交通、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一般项目则涵盖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仓储服务、资产管理、停车场服务、住房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等。
公司治理架构明确权责
在公司治理方面,章程详细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责。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等重大职权。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设董事长1名,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制定公司经营计划等。
公司设立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等事项。此外,公司还设置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
利润分配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
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明确规定,强调“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20%,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同期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同时,公司可根据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或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对于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章程要求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年实现盈利且现金流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并明确了“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等例外情形下的分红调整机制。
股份转让与回购规则清晰
章程对股份转让与回购作出严格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仅限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等特定情形,并需通过公开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收购后按规定期限转让或注销。
该章程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将作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股东权利义务的核心法律文件,为公司治理提供明确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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