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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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实际向一家公司出资,也一直享有股东分红,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未记载他的名字,登记股东是张某。依据新修订的《公司法》,李某想成为登记在册的正式股东,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也迪律师解答

也迪律师解答

根据新《公司法》相关规定,李某显名需同时满足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核心遵循“内外有别”原则。

首先,实质要件上,李某需证明自身具备股东资格:需提供出资凭证、分红记录、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的证据等,证明其有成为股东的真实意思,且已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享有股东权利。

其次,程序要件上,基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李某显名需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同时,工商登记仅为外部公示依据,新《公司法》强调登记的对抗效力,而非股东资格的唯一认定标准,内部股东资格认定优先看实质出资与真实意思。

若李某仅与张某有股权代持协议,未获其他股东同意,或无法证明实质出资事实,将难以完成显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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