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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文学?

据说抛出这个问题,能让任何一个群都吵翻天。

这也导致大家在讨论文学的大多数时候,都显得非常搞笑和滑稽,基本鸡同鸭讲的情况居多

毕竟连文学是什么都难以达成一致。

那我们在讨论文学的时候,到底在讨论什么呢?

通俗来说,严肃文学像是所谓审美鄙视链的“顶端”,只是谁在顶端的问题

看港台文学的瞧不起大陆文学,看英美文学的瞧不起看港台文学,看西欧的瞧不上看英美文学的,看东欧的瞧不上看起西欧文学的,看网文的或者觉得自己作品最牛的,瞧不上其他所有文学。

又或者如今的讨论有点像哈罗德·布鲁姆走进了斯蒂芬·金和J.K.罗琳的书迷粉丝群,总是会愤然怒斥如今读者的品味之低下,简直令人发指

没成想这些作品已然在一部分读者眼中已经属于过于严肃的作品了。

对此,我不得不持有这样一个观点,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并不假,再补上一句就是,在任何行业和领域里,可能只有1%的人是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以及坚定地在做事的,而剩下99%的人,大概率一半是南郭先生滥竽充数的,一半是进进出出的观光客。

可我并不是在说这99%的人的坏话,因为作为行业的泡沫,任何行业的火热基本上都是这批人在托底

正如很多行业内品牌或者个体的卓越成就,全靠同行衬托。

没有最草台,只有更草台。

由此在市场中竞争,你只要跑得比同行快,就不会被熊吃掉。

正如那些艺术品,要是没有人附庸风雅,哪里来的水涨船高。

人人都从义乌批发,DIY搞 3D 打印不现实。

毕竟天天看地摊文学,动不动就下三路,人也会腻。转头也想看看王公贵族的华丽长袍,看伯爵女儿与司机谈谈纯情恋爱。

天天听巴赫、莫扎特,偶尔听主播喊个麦也不是不行。反之亦然。

当下的文学是审美观和审美趣味,这等于是遵循坚定的唯物史观了。换句话说,每个人对于文学的认知都来自于其人及其认知范围内(包括教育、环境等等)的审美观和趣味倾向。

由此不读文学史的人,是无法理解广义的文学是什么的?因为你大概率只能在自己的审美范畴内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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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史的意义在于,它给我们一个框架,让我们知道在某个时代,什么被界定为文学。

这倒不是说这些作古的权威人士就一定是对的,正如定义“类型文学”的人肯定也并不关心哈罗德老先生苦口婆心的劝说。

网文更是不关心什么是文学,除非给他们头衔、研究资金以及各种扶持,不然爽就完了,有大批读者买单,又有何不可。

文学多的是那种“大家都读错了,干脆错的就是对”的戏码。

别忘了人民史观,别忘了文学来自群众。就连long time no see都进了牛剑的词典,就不要天天逮住“伦敦腔”说高级,基本上真正这样说的人大多是弗兰克这个级别的三有人员。学他们不如学“中不中”,至少这是纯中原官话。

可是文学的属性在很大程度上是矛盾的,正如艺术本身,是少有的兼具边缘属性与精英属性的事物,越边缘,越反主流就越有可能成为主流。

重复的往往是一个屠龙少年变恶龙的叙事。

越边缘的事物越容易被奉为上品,从女性到LGBT群体再到少数族裔再到打工文学,如今美国国家图书奖书写巴以冲突的书获奖,作者也表达了矛盾的心态。

人类的精英们似乎热衷于追捧那些与他们极端对立的事物,Hozier 的Take Me to Church 直接在格莱美现场演唱,但请留意美国总统宣誓的时候手是放在什么书上的。

很多人说,网络文学当然不算文学,网络文学是什么地摊货。按那么说,鲍勃·迪伦连“正统”的文学作品都没有,转眼就拿了诺贝尔文学奖,可是不少自诩“中国未来诺奖得主”的大神们也不至于转行去唱歌。

毕竟文学圈的爷们儿要脸。

有人肯定不服,说歌就是诗,是最正统的文学了!

可是要转而说泰勒Diva要拿文学奖,不少人肯定就不乐意了。之前有个评论说是帕蒂也就算了,那好歹是个艺术家,泰勒算啥呀,然后很多网友的污言秽语我这里就不说了。

鄙视链往往又是一轮。只能说见识越浅薄,词汇量越有限,往往嗓门还很大。

在我们当代读者眼中,经典作家,比如莎士比亚卡夫卡陀思妥耶夫斯基、曹雪芹等人是比较难被质疑。除此之外,其他人很难被归类典型的文学。

正如许多人眼中,只有《蒙娜丽莎》才能叫艺术品,画几个点或者摔了颜料往墙上一涂倘若不算抽风,就是稍微有点待送医的症状了。

我们的视阈决定了我们看待世界的方式,这也是为什么文学史能改变我们的认知,正如很多人曾经不少国人唱衰诺奖,直到莫言拿奖后,就开始转变态度。

一方面觉得诺奖不给中国人就是洋人亡我之心不死,一方面又巴不得中国多出几个诺奖,最好是自己的作品拿奖。

网络上这样的人比比皆是,你我又何尝不是这曲中人。

有时候并非诺奖定义了文学史,也不是一小部分人定义了文学史。

正如艾略特所言,是我们当代人定义了当下的文学秩序,这包含了我们过往所有的文学审美积累,也就是说,我们需要理解过去的审美秩序之后,再赋予我们这个时代的印记,最终才会出现一个新的审美秩序。这也是当代人看当代文学永远是混乱的原因。

唯有看文学史,我们才能看清文学,不然我们只是身在文学之中。

这就是我们阅读和理解文学史的意义。

当下畅谈纯文学、严肃小说的大有人在,可当年嘲讽凤姐读《故事会》肯定也不知道,“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

从理论上来说,《故事会》上的故事就是如今那些自诩高人一等的严肃小说家的正统源头。正如英文中最早的novel(如今被译为长篇小说)那就是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如今概可以为归类为“海岛种田文”。

人问我读文学史有什么用?我说倒也没什么用,只不过看待作品会更理性一些,闹得笑话会更少一些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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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栩

La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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