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错误地认为

“有神通关系就能翻案”

以为走旁门左道就能干预法律诉讼

殊不知,这样做不仅不能扭转时局

还可能遭受经济上的损失

这不,一名想在官司败诉翻案的柯女士

就遭遇了假掮客

23万元“好处费”打水漂

12月2日,大冶警方成功为受害人柯女士

追回全部被骗钱款23万元

为表示感谢,柯女士将一面印有

“警心为民护权益 神速追赃挽损失”

字样的锦旗送到大冶市公安局

经侦大队民警朱辉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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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从2022年1月说起

柯女士因一起合同纠纷案败诉

心有不甘,想托人“找关系”翻案

经一朋友介绍,她认识了一黄姓男子

该男子自称有北京的“关系”

能“通路子”,有“90%的把握”

推翻此案并能胜诉

黄某某一见面就气场全开

官司分析得头头是道

还拍着胸脯保证“这场官司能推翻、包赢

在北京有‘内部关系’认识领导

肯定能搞定”

接下来的几个月

黄某某表现得特别“负责”

经常主动跟柯女士沟通“工作进展”

逐渐获取了柯女士的完全信任

然后,黄某某就开始“收网”了

今天说“跑关系要差旅费”

明天说“要给领导送礼打通关系”

柯女士为了能翻案

每次都毫不犹豫地转账

前前后后一共转了23万元!

可等到约定的时间兑现“承诺”

黄某某却开始找各种理由搪塞

一会儿说“领导出差了要等等”

一会儿说“人事有变化要等等”

柯女士这才感觉不对劲,赶紧去找他

结果发现电话不接,甚至关机

直至黄某某因涉嫌诈骗罪

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这场骗局才被揭穿

黄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警方提醒:

当自身或亲友因涉案件被调查或者诉讼案件时,不少群众往往因为不清楚法律法规、侥幸心理等原因,容易“病急乱投医”,试图通过花钱找所谓“有关系”“人脉广”的人来逃避法律追究或赢官司。不法分子正是利用这种心理,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身份、虚假承诺骗取钱财,不仅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更严重侵蚀法律公信力。

法律面前无特权,公检法办理案件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花钱办事就能逃避法律制裁”“托关系就能推翻案件”的空间。广大群众应通过正规法律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勿轻信所谓的“有关系”,以免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如遇可疑情况,请立即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

✎素材来源 | 经侦大队 大冶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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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 / 冯国栋 责编 / 肖姿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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