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错误地认为
“有神通关系就能翻案”
以为走旁门左道就能干预法律诉讼
殊不知,这样做不仅不能扭转时局
还可能遭受经济上的损失
这不,一名想在官司败诉翻案的柯女士
就遭遇了假掮客
23万元“好处费”打水漂
12月2日,大冶警方成功为受害人柯女士
追回全部被骗钱款23万元
为表示感谢,柯女士将一面印有
“警心为民护权益 神速追赃挽损失”
字样的锦旗送到大冶市公安局
经侦大队民警朱辉手中
事情要从2022年1月说起
柯女士因一起合同纠纷案败诉
心有不甘,想托人“找关系”翻案
经一朋友介绍,她认识了一黄姓男子
该男子自称有北京的“关系”
能“通路子”,有“90%的把握”
推翻此案并能胜诉
黄某某一见面就气场全开
把官司分析得头头是道
还拍着胸脯保证“这场官司能推翻、包赢
在北京有‘内部关系’认识领导
肯定能搞定”
接下来的几个月
黄某某表现得特别“负责”
经常主动跟柯女士沟通“工作进展”
逐渐获取了柯女士的完全信任
然后,黄某某就开始“收网”了
今天说“跑关系要差旅费”
明天说“要给领导送礼打通关系”
柯女士为了能翻案
每次都毫不犹豫地转账
前前后后一共转了23万元!
可等到约定的时间兑现“承诺”
黄某某却开始找各种理由搪塞
一会儿说“领导出差了要等等”
一会儿说“人事有变化要等等”
柯女士这才感觉不对劲,赶紧去找他
结果发现电话不接,甚至关机
直至黄某某因涉嫌诈骗罪
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这场骗局才被揭穿
黄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警方提醒:
当自身或亲友因涉案件被调查或者诉讼案件时,不少群众往往因为不清楚法律法规、侥幸心理等原因,容易“病急乱投医”,试图通过花钱找所谓“有关系”“人脉广”的人来逃避法律追究或赢官司。不法分子正是利用这种心理,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身份、虚假承诺骗取钱财,不仅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更严重侵蚀法律公信力。
法律面前无特权,公检法办理案件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花钱办事就能逃避法律制裁”“托关系就能推翻案件”的空间。广大群众应通过正规法律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勿轻信所谓的“有关系”,以免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如遇可疑情况,请立即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
✎素材来源 | 经侦大队 大冶公安
主编 / 冯国栋 责编 / 肖姿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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