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伟律师自2015年执业,深耕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继承、人身伤害赔偿等领域。在刑事辩护方面,为李XX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辩护,提出从轻处罚建议;为涉嫌故意杀人的王X辩护,使其获缓刑。在民事纠纷处理上也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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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经验
孔伟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2年,累计承办案件逾800件。其主要客户包括企业和个人,工作方式侧重诉讼。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承办案件100余件,占比约30%,具有深厚的实务积淀。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当事人为被告人李XX,公诉机关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其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争议焦点在于李XX是否应被从轻处罚及适用缓刑。孔伟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在分析案情后,指出李XX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是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涉案数额小,销售的产品未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社会危害性轻,且庭前积极交纳罚金。最终,法院虽未采纳适用缓刑的建议,但采纳了其他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判处李XX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故意杀人案
被告人王X被公诉机关指控犯故意杀人罪。争议焦点是王X是否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孔伟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提出王X系主动归案,有自首情节,犯罪未遂,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系初犯且无前科劣迹,被告人及其家属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案发前遵纪守法,对所在村居无不良影响等从轻、减轻情节。法院最终认定王X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考虑其多种从轻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