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2月3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华鑫期货有限公司。

根据决定书华鑫期货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对互联网营销第三方机构合作的管控存在不足;二是公司个别员工营销宣传用语存在误导性;三是公司在客户交易及登陆监控方面存在不足。

这些问题反映出公司风险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因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华鑫期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免责申明〗本文仅代表本账号个人观点,其图片及内容版权仅归原所有者所有。如对该内容主张权益请来函或邮件告之,本账号将迅速采取措施,否则与之相关的纠纷本账号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