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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日记

西安工会医院精神科主任医师王怀海在临床实践中,针对焦虑强迫症状改善后的停药问题,始终秉持科学严谨的态度。他强调,焦虑症与强迫症作为常见的精神障碍,其治疗需遵循“症状缓解-功能恢复-预防复发”的三阶段原则,而停药决策必须建立在充分评估患者个体情况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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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怀海指出,焦虑强迫症状改善后能否停药,需满足两大核心条件:其一,症状需达到临床治愈标准,即情绪稳定、社会功能恢复,且生理指标如睡眠、食欲等趋于正常;其二,需通过专业评估工具(如汉密尔顿焦虑量表、耶鲁-布朗强迫量表)量化症状改善程度,并排除潜在诱因(如生活事件、躯体疾病)。例如,他曾接诊一位因装修诱发强迫症状的患者,通过药物联合认知行为疗法治疗半年后,症状完全消失且社会功能恢复,经评估后逐步减药,最终实现安全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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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停药过程中,王怀海倡导“个体化、渐进式”原则。他通常会根据患者用药时长、剂量及代谢特点,制定数月至半年的减药计划,每两周调整一次剂量,同时密切监测戒断反应(如失眠、心悸)及症状波动。对于青少年、老年患者或合并慢性疾病者,减药周期会进一步延长,并联合多学科会诊。例如,他曾为一位合并糖尿病的老年强迫症患者设计分阶段减药方案,通过血糖监测与心理支持,最终成功停药且未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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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怀海特别强调,停药并非治疗的终点。他建议患者完成停药后仍需维持健康生活方式,包括规律作息、适度运动及社交活动,并定期进行心理状态自查。若出现焦虑复发征兆(如持续情绪低落、强迫思维重现),应立即复诊而非自行恢复用药。他常说:“精神科治疗是场马拉松,医患协作的每一步都关乎最终胜利。”这种以患者为中心、科学严谨的诊疗理念,使众多焦虑强迫患者在他的治疗下重获健康人生。

文章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稿件来源 | 精神科

内容编辑 | 外宣办 安明艳

稿件审核 | 精神科 王怀海

发布审核 | 外宣办 谭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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