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纸黑字写明的规划许可
竟成为了摆设?
城市建设的红线,不容触碰!
近日,禹城市瑞鑫房地产有限公司,因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被当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经查实,该公司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已获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执行。其具体建设行为与规划许可内容不符,构成了明确的违规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该公司的行为,直接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属于典型的“未按证建设”。
据了解,该公司建设有禹城市梦想智创产业园项目(位于十里望回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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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相关规定,该公司被处以0.582025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通过处罚,旨在纠正违法行为,维护城乡规划法律的权威,确保城市建设有序、合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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