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刘某和李某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此前李某曾和刘某说,他与周某之间也有债权债务,并且提到想让周某来履行刘某和李某之间的这笔债务,当时周某也明确同意了。现在李某没有按时向刘某还款,刘某是否有权直接要求周某代为履行这笔债务?
也迪律师解答
首先需要区分是“债务转移”还是“第三人代为履行”:
若属于债务转移,需要李某、刘某和周某三方达成明确一致的意思表示,将李某对刘某的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周某,且经过刘某的同意,此时李某脱离原债务关系,刘某便有权直接要求周某履行;
若仅属于第三人代为履行,只是周某同意替李某向刘某还款,但未明确约定李某退出债务关系,此时若周某未履行,刘某仍只能要求原债务人李某承担还款责任,无权直接要求周某履行。
另外需要注意,即便是第三人代为履行,若周某在承诺履行时,明确作出了“保证承担还款责任”的意思表示,或者在后续的沟通中以行为表明愿意加入债务,也可能被认定为“债务加入”,此时刘某有权要求周某和李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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