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法学界刮起了一股“怪风”。这股风吹得让人脊背发凉,吹得让人有点看不懂了。

不知从何时起,有一群所谓的“专家学者”,开始在那儿高谈阔论,说什么要“少杀慎杀”,说什么要“跟国际接轨”,甚至要把那些老百姓恨之入骨的重罪,慢慢变成轻罪,甚至无罪。

他们给这套理论穿上了一件漂亮的外衣,叫做“法治文明的进步”。

但今天要说句得罪人的大实话,这种所谓的“进步”,如果你看懂了背后的逻辑,你会发现它不是在保护良善,而是在给这个社会“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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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罪犯的“慈悲”,是对好人的“凌迟”。

咱们先看几个让老百姓咬碎后槽牙的真实案例。

第一个,是拐卖人口的。一个人贩子,拐走了一个孩子,毁掉的是三代人的幸福,破碎的是一个原本美满的家庭。这种罪恶,说是“杀人诛心”都不为过。可是,在某些专家的嘴里,居然不能判死刑?

理由是“判了死刑他们会撕票”。这是什么强盗逻辑?难道因为怕匪徒撕票,警察就不敢开枪了吗?

不!恰恰是因为法律的威慑力不够,因为犯罪成本太低,他们才敢铤而走险!如果不判死刑,最后的结果就是国家拿着纳税人的钱,在监狱里给这些毁灭别人家庭的恶魔养老送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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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是毒品犯罪。这是中国人的红线,是哪怕过去一百年都不能忘的血泪史。但现在,竟然有声音建议把诱导吸毒、非法运输制毒原料等重罪,降格为“治安处罚”?

罚点钱、拘留几天就完事了?

观众老爷们,看看牺牲在缉毒一线的警察吧,看看那些因为毒品而家破人亡的惨剧吧。如果我们在这条红线上退让半步,那就是对历史的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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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是巨额贪腐。动辄一亿飘十亿,贪污几十亿、几百亿,掏空了国家家底,侵害了全民利益。结果呢?因为“经济犯罪不判死刑”的呼声,很多人最后只落个无期,甚至还能通过减刑早早出来。

这一桩桩一件件,真的是“文明”吗?

不,这是“伪善”。

在这些所谓的“法治精英”眼里,罪犯的“人权”是人权,受害者的“人权”就不是人权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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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法理上的“特洛伊木马”。

为什么这股风会刮得这么猛?透过现象看本质,这不仅仅是学术之争,这是一场“意识形态的渗透战”。

这些高高在上的“大法党”们,满脑子装的都是西方的法条。在他们眼里,美国的月亮比中国圆,西方的法律比中国“高级”。

他们想把中国改造成什么样?

看看现在的美国和欧洲就知道了。因为过度强调所谓的“嫌疑人权利”,因为废除死刑,因为毒品合法化:美国的费城街头,全是像丧尸一样行走的瘾君子。加州的商场里,因为偷窃950美元以下不算重罪,“零元购”成了日常风景。欧洲的难民强奸案频发,法官却在研究如何从轻发落。

这就是他们口中的“完全自由社会”?

这哪里是天堂,这分明是好人的地狱,坏人的乐园!

这些所谓的专家,打着“接轨”的旗号,其实是在搞“全盘西化”。他们试图通过修改法律,一点点抽走中国社会的安全基石,一点点瓦解我们的公序良俗。

这是一种潜移默化的“颜色革命”。他们想让中国变得“混乱”,变得“软弱”,变得和西方一样,政府对社会失去掌控力,资本和罪犯可以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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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必须是悬在头顶的利剑!

中国有14亿人口,我们能有今天这样全世界最安全的社会环境,靠的是什么?靠的不是无底线的宽容,也不是所谓的“圣母心”。靠的是严刑峻法对罪恶的雷霆震慑!

法律不是请客吃饭,不是用来作秀的,更不是用来施舍同情心的。

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线,是高悬在所有潜在犯罪分子头顶的那把——达摩克利斯之剑!

剑,必须是锋利的,剑,必须是带血的。只有让坏人看到这把剑会感到颤抖,好人才能在阳光下自由地呼吸。

如果我们听信了那些“毒鸡汤”,搞什么“废除死刑”,搞什么“重罪轻判”,那就是在自废武功,就是亲手把保护人民的盾牌砸碎。

我们坚决反对那些试图“挖空墙脚”的法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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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面临的外部环境极其复杂,内部稳定重于泰山。

对于那些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严重侵害人民利益的犯罪分子,无论是贪官污吏,还是人贩子、毒贩子,甚至是战时的汉奸卖国贼,该杀的,必须坚决杀!

这不仅不是“不文明”,恰恰相反,这是对绝大多数守法公民最大的负责,是对人类文明底线最坚定的捍卫。

中国不需要西方的“政治正确”,中国需要的是——天下无贼,国泰民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