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逸真的很敢说,直接挑明了那些主张吸毒纳入封存新规的人的真正目的,最终就是想要毒品“去罪化”。
我是比较赞同沈逸教授的观点,我们有些法学专家实际上受到了西方国家白左意识形态影响,西方国家也是刚开始通过“吸毒”去罪化逐步过渡的,最后有些国家发展成为直接合法公开销售某些毒品。
我认为,这次因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记录封存新规,确实有点瞒天过海的意思,把“吸毒”违法行为给包含进去了,而在新法规修订的时候没有人单独去讨论“吸毒”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这导致了很多人在修订治安管理法的时候忽略了“吸毒”违法行为。
还有一个月新法规就要实施了,我认为接下来唯一的解套方式就是重新修订法律,将“吸毒”入罪,而不是现在“吸毒”违反治安管理法,这样“吸毒”记录封存的争议就不会存在了,直接将“吸毒”违法行为转为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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