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换作是你,半夜起火、护照被烧,14天内找不到新老板就得被踢出境,你慌不慌?”——2023年10月29日香港宏福苑17楼火舌窜出窗口,三名外佣瞬间从“带娃阿姨”变成“赤脚逃生者”,其中Mariz把雇主的婴儿捆在胸前逆火折返救老人,Carren抱着5岁娃、揣着仅剩的外套和8万港币灰烬,隔天就被雇主一句“不用来了”扔进遣返倒计时。火是电线短路,真正的引信却是“签证绑死、宿舍绑死、身份绑死”的三重枷锁。

火灭以后, NGO 排队帮她们补指纹、拍证件照,政府派两万港币“安慰红包”,可队还没排到,Carren 的14天大限只剩9天。没有住址证明不能开银行户,钱只能继续打回印尼老家,护照费、机票费一扣,盖房梦直接变回水泥袋。更离谱的是,同屋受灾的本地住户可以住政府暂住房,外佣却因“非永居”被拒之门外,夜里只能挤在教会礼堂打地铺,白天背着烧焦的护照复印件到处面试。有人一天跑六家,雇主一听“火灾受害人”立马摇头——怕她“有心理阴影”、怕她“证件不齐”、怕她“晦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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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不会说谎:香港36万外佣,七成与雇主同住劏房或旧楼复式,消防隐患率比私人住宅高2.7倍,可法例仍写明“外佣必须住在雇主地址”。一句“方便照顾”就把她们锁在火场楼上的隔间床,连逃生绳都没处绑。去年油麻地、前年深水埗,同样剧情轮番上演,检讨报告写了厚厚一叠,最后只加了一条“雇主宜为外佣准备手电筒”。手电筒能灭电线短路?别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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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管用的招,民间喊到喉咙哑:一是把“14天转雇”改成“受灾可延90天”,让烧光证件的人不用边哭边跑招聘会;二是开外佣专用庇护宿舍,火灾、家暴、雇主破产都能暂住,租金由政府、中介、雇主三方共担;三是允许外佣像本地工人一样“自由住”,想搬出去就搬出去,别让一张签证变成手铐。新加坡去年已试点“外佣可外宿”,香港还在“研究研究”,研究到下次火灾再来,又多了几堆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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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z说不要当英雄,只想睡个整觉。可只要法律一天不改,她每天5点摸黑爬起检查逃生门,把护照塞进塑料袋再藏进胸衣,连梦里都是浓烟。别等她真的变成“无名骨灰”才想起改规则,那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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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屯门阿欣 “烧到赤脚逃生还要被炒,讲真老板你唔怕有报应咩?” ——网友@观塘Peter “两万块真系当外佣叫化子,佢帮你凑大个仔就值八万啦!” ——网友@北角Shirley “楼都烧埋仲要佢14日内搵工,不如你先试下无身份证去面试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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