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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场监管系统以严监管、重整治的“铁拳”姿态,持续发力打击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突出违法行为。为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切实筑牢消费安全屏障,现向社会公布“守护消费”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富顺县市场监管局
查处薛某某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案
2025年7月,富顺县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羊肉汤店后厨内摆放有1台用于称量羊肉的电子秤,该电子秤无检定合格标志,当事人亦无法提供检定报告。经查,涉案电子秤系当事人于2025年4月从富顺县某农贸市场购进,购买时预先调好作弊代码,且使用期间也未按规定进行强制检定。经核查当事人交易流水,涉案金额为17959元,违法所得为2993.17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2025年10月17日,富顺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计量器具、罚没3753.17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富顺县市场监管局
查处某加油站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0号车用柴油案
2024年9月20日,富顺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销售的0号车用柴油进行了抽样送检。经检验,当事人销售的0号车用柴油闪点(闭口)不符合GB19147-2016国家标准。经查,当事人共计销售该批次0号车用柴油4989升,销售金额共计36815.63元,违法所得5135.48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2025年3月17日,富顺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没47841.61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自贡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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