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皇宫宦官机构,以所谓“二十四衙门”( 二十四衙门包括十二监、四司、八局)为基本主体。其中的十二监分为:

一、司礼监

十二监中司礼监为首席机构,职权涵盖批答奏章、传宣谕旨及兼任东厂提督。司礼监不仅总管内廷宦官事务而且职涉外廷朝政,即所谓“无宰相之名,有宰相之实”。明朝中后期由于皇帝怠政或者幼冲等原因,经常让司礼监代帝批红。

著名宦官王振、刘瑾、冯保等皆曾任司礼监之主管,出身于司礼监掌印太监。而魏忠贤曾任司礼监秉笔太监,还兼任东厂提督一职。刘若愚、王承恩亦皆为秉笔太监。

二、内官监

主要掌管采办皇帝所用的器物,如围屏、床榻、桌柜等。

三、御用监

负责御用器物制造、武英殿书画装裱等皇家用度事务,并管理甜食房等附属机构。

四、司设监

掌管卥簿、仪仗、围幙、帐幔、雨具等。

五、御马监

主管内府马政。

六、神宫监

掌管太庙及各庙的洒扫及香灯等。

七、尚膳监

掌管御膳、宫内食用和筵宴等。

八、尚宝监

掌管宝玺、敕符、将军印信。

九、印绶监

掌管古今通集库以及铁券、诰敕、贴黄、印信、图书、勘合、符验、信符等。

十、直殿监

掌管各殿及廊庑洒扫之事。

十一、尚衣监

掌管皇帝的冠冕、袍服、靴袜等。

十二、都知监

起初负责各监行移、关知、勘合等事,后来专门跟随皇帝,负责导引清道。

除了上述十二监之外,还设有四个司(惜薪、钟鼓、宝钞、混堂),八个局(兵仗、银作、浣衣、巾帽、针工、内织染、酒醋面,司苑),合为内官二十四衙门。

宫女也有六个局(尚宫、尚仪、尚食、尚寝、尚功等),每个局下设四个司。

史料参考:《明史》《明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