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华龙区安防办持续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12月8日,华龙区安防办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

华龙区中原办

彭某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例

近日,华龙区公安分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彭某在某家属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当场予以制止,并依法对彭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

案例二

华龙区大庆办

徐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例

近日,华龙区烟花爆竹“打非”专班在开展集中行动时,发现大庆办辖区某仓库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经调查,系某公司员工徐某私自帮他人购买后存于此处,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拘留,并将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案例三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例

近日,华龙区公安分局濮东派出所查扣烟花爆竹运输车辆1台,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经清查,该车辆非法运载烟花爆竹1000余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彻查之中。

安全提示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本身固有安全风险很大。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危害自身及公共安全。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坚决打击、依法严惩。

提醒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通过110、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对全市范围内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举报,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

来源:华龙宣传公众号

编 辑:董方方

责 编:程田慧

审 核:韩 波 孙 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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