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舒隆焕

近日,两名男童在宁夏银川贺兰县汉延渠边玩耍时不慎落水,过路的村民于伏两次跳入冰冷渠水救起二人。12月9日,于伏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遇到有人落水就得救,当时没想太多,“用自己一条命,能换两条命,感觉值。”目前,当地相关部门已核实于伏的救人事迹,正在为其申报荣誉。另外,24年前于伏因勇斗纵火犯、守护集体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的英勇事迹,曾获评“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汉延渠从黄河贺兰段西岸和贺兰县习岗镇和平村东侧之间穿流而过。据当地居民介绍,汉延渠渠宽水深,水流湍急,冬季水温冰冷刺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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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4岁的于伏是和平村村民。11月22日14时许,他骑三轮车前往田间进行冬灌,经过汉延渠时,突然发现渠水中疑似有羊被冲走。他仔细查看,发现渠水中有手脚晃动,高声询问后,听到急促的“救命”声,看到岸边有一名女童边跑边哭。他确认有儿童不慎落水,被渠水冲向下游。

危急时刻,于伏停稳三轮车,在渠边寻找长棍等救援工具,并报警求助。经寻找,渠边没有任何救援工具,落水儿童的呼救声渐远渐弱,生命岌岌可危。此时,于伏决定下水救人,迅速跑向下游方向,脱下衣服,把手机放在岸边,跳入渠中,试图抓住孩子。

于伏称,他刚入水就被急流冲出六七米远,万幸在挣扎中抓住渠壁缝隙才勉强站立。很快,一名年龄稍大的男童被水流冲到身边,他一把抓住孩子,向岸边拖拽,成功将其救上岸。上岸后,他立即清理孩子口中的水和杂物。

“我弟弟也掉到渠里了。”得知还有一名儿童落水,于伏来不及喘息,继续跑向下游,寻找孩子的踪迹。他告诉记者,当时跑了150多米,发现一名儿童,漂浮在渠水中央,“我大声呼喊,孩子没有反应,失去了意识。”于伏再次跳入冰冷的渠水,抓住杂草,慢慢靠近渠中央。抱住孩子后,他奋力挪向岸边,成功救起第二名孩子。

再次上岸后,于伏根据120医护人员的指导,对失去意识的孩子采取急救措施,“医生在电话中教我查看孩子的嘴,掏出杂物,进行心肺复苏。”争分夺秒地急救为后续治疗赢得宝贵时间。很快,医护人员抵达现场,将两名儿童送医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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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救人的初衷,于伏表示,遇到有人落水就得救,当时没想太多,“我已经60多岁了,还能活多少年?落水的孩子年龄还小,孩子得救了,长大了可以为国家做贡献。”他告诉记者,自己不会游泳,下水前把手机放在了岸边,就算自己不幸被冲走,救援人员来了也知道是谁,可以去下游寻找,“用自己一条命,能换两条命,感觉值。”

于伏称,获救的两名男童分别为13岁、8岁,岸上奔跑的女童年龄最小。事后他得知,8岁男童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很遗憾,很痛心。近日,男童家属上门对他表示了谢意。截至发稿前,记者尝试联系被救男童家长未果。

记者从贺兰县相关部门了解到,女童没有落水。其中一名男童已脱离生命危险,另一名男童不幸去世,二人疑因在渠边玩耍落水。因男童家中突发变故,相关部门暂未过多打扰其家人,将做好慰问和帮扶工作。

贺兰县习岗镇政府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于伏救人属实。事发后,镇政府向贺兰县相关部门递交了材料,争取为于伏申请荣誉,上级部门已到该镇核实事迹,申报评定工作正在进行。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于伏在20多年前,因勇斗纵火犯、守护集体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的英勇事迹,获评“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对此,上述工作人员称,于伏在村里做养殖,平时为人低调,爱助人为乐,直到此次救人,大家才知道他早年的光荣事迹。

记者注意到,当地媒体此前发文披露了于伏早年的事迹。文章称,2000年4月,宁夏美洁公司(原贺兰县造纸厂)南原料厂遭人为纵火,烧毁芦苇4000余吨,直接经济损失达60余万元。4月2日,于伏为该公司转运麦柴卸车返家途中,发现有人向北原料厂墙内投掷火把——此处麦柴储量是南原料厂的三倍,一旦引燃,不仅将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更会危及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危急时刻,于伏毫不犹豫放下自行车,快步追上纵火犯,毫无惧色与之展开搏斗,最终挥拳制服对方并扭送至柴场值班室。随后,他立即带领值班人员赶赴纵火点,发现部分芦苇已被引燃,便带头手拍脚踩奋力扑救,成功扑灭明火,有效遏制了灾难扩大。公安人员赶到后,依据于伏提供的关键线索,成功破获两起重大纵火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勇斗纵火犯、守护集体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的英勇事迹,2001年10月,于伏被授予“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文章评论,从2000年勇斗纵火犯,到2025年寒冬跳水救孩童,于伏用两次生死抉择,诠释了舍己为人的高尚品德,彰显了平凡人身上蕴藏的伟大力量。他没有惊天动地的豪言壮语,却用挺身而出的行动温暖了寒冬、照亮了人心,成为贺兰大地传递正能量、弘扬新风尚的鲜活榜样,让见义勇为的优良传统美德在每个人的心里生根发芽、熠熠生辉。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