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星火·薪火
2004年8月7日,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被江苏省纪委“双规”。
半年后,2005年1月7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姜人杰被苏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依法罢免人大代表资格,并被免去副市长职务。
2006年3月,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对姜人杰提起公诉。2006年6月初至9月19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四次开庭审理。
2008年4月11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宣判后,姜人杰提出上诉。
之前坊间就一直流传姜人杰在一审被判死刑后,出于求生的本能,为了保命,要求“立功”,供出多位同僚官员。那么,他都供出了谁?为何供出他人却未能“立功”免死?
2008年8月,姜人杰供出苏州市政协原副主席赵文娟,2009年1月17日,省检察院对赵文娟立案侦查,这是最为大家熟知,也为媒体广泛报道。经查,赵文娟利用担任苏州财政局长的职务便利,擅自动用该局预算外资金1150万元,为财政局下属联发公司支付受让苏州某旅游公司所属一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款及相关费用,后几经转手将其中650万元转入供其专用的苏州某单位私设账户。此外,赵文娟滥用职权,导致1000多万元国有资产流失。2009年12月11日,赵文娟被判处无期徒刑,未提起上诉。
《江苏经济报》曾刊发《财政快速增长无“秘方”——访苏州市财政局局长赵文娟》一文,其中有一段这样写道:在一般人眼里,财政部门大权在握,在部委办局中有着特殊的地位,是人人都要敬三分的财神爷。赵文娟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她反复告诫大家:“‘财政部门是老大’的意识千万不能有。”她在全系统大力倡导文明办公、首问负责制、社会服务承诺制,原先预计社会各界对行风评议的综合满意率可以达到80%,没想到最后的结果是96.2%!
不过,有资料显示,姜人杰在“双规”时就供述,苏州市易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李辉,通过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许树东送给他400万元。当时李辉在相城区阳澄湖边一个950亩土地(25万元/亩)的项目没有通过审批,开发商托请许树东找到姜人杰,希望能给予李辉帮助。许树东曾经是姜人杰的老领导,本人没有出面,由儿子许晓巍出面,送给姜人杰儿子姜荑400万元。2004年,在被“双规”前,姜人杰让姜荑把钱全部退了回去,那个项目也没有通过审批。
关于许树东,当时是另案处理,其名字曾在2012年1月18日苏州市委老干部局官网《苏州市委市政府举行老同志迎春茶话会》一文中出现:出席茶话会的老领导、老同志有:……许树东……由此可知,许树东后来没事,退休后还参加活动。
“对指控的事实部分,没有任何异议;对定性部分,基本不认可。”一审宣判前,姜人杰没有想到会是死刑,因此并没有大量检举揭发他人,接受审查时采用拖延战术,经常是好几个月才说上几句,因此一审判决没有认定他有检举揭发的立功行为。因为,法院认为在侦查机关立案前(“双规”期间),就全部交代问题,这是姜人杰在有关部门掌握其主要犯罪事实后,才供述受贿行为,因此不符合自首的规定。
被宣判死刑后,姜人杰才开始检举揭发其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目的有说是要立功,免除一死,也有说是拉人垫背。据说,揭发了“十余名”官员,涉及财政、交通、城建、工业、房产等部门,“其中多人涉案金额巨大”。因此,那段时间,个别官员惶惶不可终日,天天盼望姜人杰早日下地狱。而一审判决后姜人杰供出他人为何也没能“立功”,律师普遍认为可能是受贿之巨,影响之大,判死刑毫不为过,不判死刑难以服众。试想,担任副市长短短三年,就受贿1亿多元,日均受贿约10万元,放在当时是一个什么概念。
当然,除了检举揭发,姜人杰在事发后,苏州城建、交通、市政、公用等部门已有多名官员被“找去谈话”或被撤换。比较匪夷所思的是,姜人杰被“双规”,姜荑被控制后,姜人杰的妻子竟然掏出100万元向纪检人员行贿,企图将丈夫和儿子“捞出来”,使得自己也进了班房。
图片来源:网络及视频截图。
- 完-
总有一些历史需要被记忆,总有一些情怀需要被唤醒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