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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放宽了电动自行车可搭载未成年人的年龄一事,引发了网友热议。
据最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除了明确驾乘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头盔外,还将电动自行车可搭载未成年人的年龄,从现行的十二周岁以下放宽至十六周岁以下。
这些规定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众所周知,这段时间,由新国标电动车上市引发了很多争议,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载人问题。
前两年,桂林有网友因为电动车违规载人被罚款了50元,当时也是闹得沸沸扬扬。
笔者查了一下,处罚标根据应该是源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有人就吐槽,既然不让载人,那电动自行车还设计一个后座干什么用,不是多此一举吗?
其实,这也属于对政策的误读。
不管是从国家还是地方,除极个别省份,都没有说过绝对禁止电动自行车后座载人。
只不这,载人也有前提条件。
按照当时广西的相关规定,城区电动车可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城市道路以外区域则不限制年龄。
为什么会如此规定,按照业内人士的说法,12周岁以下儿童一般会在电动车的承重范围之内。
“限载”的目的当然是为了更好的维护交通安全,有争议也能够理解。
因为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确实有骑电动自行车载人的实际需求,特别是现在又提倡“多生娃”,不管是日常出行,还是接送孩子去学校,电动车都是一个很重要的交通工具。
有人就说,法律有规定当然应该的执行,但在规定上是否可以适当多一些“人情味”,也能站在电动车主的角度想一想。
实际上,在这里也要替咱们的交警说句好话,在涉及电动车载人的问题上,他们的执法还是相当“人性化”的。
这两年,很多人其实都意识到,不少地方都在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力度,包括查头盔、飞线充电、不允许安装雨棚挡风被等。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出台,限速25公里、动力不足等问题更是引来网友们的吐槽。
原因很多,很重要的一点还是安全隐患大,电动车驾乘人员乱闯红灯、逆行等不遵守交通法规的现象突出。
每到这个时候,就有人吐槽交警查得太严,觉得是故意针对普通老百姓,其实大可不必。
说白了,交警执法严一点,目的肯定也是为了大家的安全。法律有规定,他们也需要执行,指责他们纯属怪错了人。
而且,针对载人、不戴头盔这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实际处罚的并不多,大多以批评教育为主。
但很多人电动车骑得都离谱,改装的电车跟飞一样,音响嗷嗷叫,一辆车能挤上三四个人,这样能安全吗?还能怪交警“多管闲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而在限载年龄方面,绝大部分省份与道交法的规定一致。
比如,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来看重点:
1、只能坐在后排(站在前面或者加装儿童坐椅都属违规)
2、城区道路,只能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儿童
3、其他道路,比如乡村公路上,也只能载一人(含成年人)
当然,也有一些例外。
比如福建于11月1日起修订后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中,也与北京一样把电动车可搭载未成年人年龄提高至了16周岁以下。
而包括重庆、黑龙江却是完全禁止电动自行车载人,广东只允许搭载身高1米2以下儿童。
实际上,“电动车”是一个大的概念,它包括了好几个类别,通常分为四类: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摩托车。
载人方面的具体规定为:
1、电动摩托车上路需要驾驶证D或E,可以搭载一名成年人;
2、电动轻便摩托车上路需要驾驶证D、E或F,禁止载人;
3、国标电动自行车上路不需要驾驶证,只能搭载一名12岁以下的儿童;
4、电动三轮摩托车上路需要驾驶证D,禁止载人。
此外,还有一种电动四轮车,也就是常说的老年代步车,俗称“老头乐”,目前多地都已经禁止上路行驶,基本退出市场。
应该说,北京与福建等地这一次对电动自行车载人年龄的调整,确实是在积极回应公众的呼声。
因为按照国家现行法律,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法定最低年龄为16周岁,这就导致12周岁-16周岁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很尴尬。
如果学校距离比较远,骑自行车速度慢,自己骑电动车又不允许,坐电动车还不让,那让家长怎么办?
调整到16周岁以下,就比较好的解决了这一困境。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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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2025-11-28 14:43发布)北京:明年5月起,骑乘电动车强制佩戴头盔,驾驶非机动车不得浏览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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