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场马拉松备战数月,晨跑迎过朝阳,夜跑踏过星光,终于站在起点时,你是否会顺手在赛事平台买一份“赛事意外险”?
一直觉得这是“双重保障”,可真正遭遇意外的时候,才明白这份保单说不定压根就没什么用,去年张先生的事情,给爱运动的人敲响了警钟:他在马拉松赛道上突然倒地不起离世,险公司给拒绝赔付30万保额的意外险,原因是“不保障猝死” “没有如实告知病史”。
今天我们通过这个真实案例,拆解马拉松意外险中常见的理赔陷阱,帮你看清手中保单的“含金量”,确保保障不落空。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长跑爱好者张先生终于等到了心心念念的城市马拉松赛事,为了这场比赛,他早在三个月前就调整好了训练计划,每周跑量保持在50公里以上,赛前体检也未发现问题,报名时赛事平台弹出“推荐购买短期意外险”的窗口,张先生心想“多一份保障多一份安心”,没仔细看保险合同便支付了费用,保额为30万元。
比赛那天,张先生发挥平稳,在前半段跑的时候很顺利。可到了距离终点大概5公里时,他忽然脚步不稳,紧接着“砰”的一声摔倒在了赛道上。赛事的急救人员立刻赶过去给他做心肺复苏,救护车也赶紧把他送去了医院。但最后还是没能把他救回来,尸检报告显示,张先生的死因为“心源性猝死”。
伤心的家人在整理遗物的时候,想到了那份赛事意外险,赶紧联系保险公司去申请理赔。
但收到的却是冰冷的拒赔通知,理由有:一,“这份保单明确将猝死列为免责范畴,不保障因猝死引发的身故”;二,“张先生生前有高血压病史,投保的时未如实告知,违背了诚信原则。
家属既焦急又愤慨:张先生生前从未提及患有高血压,历年体检报告也未见异常,“未如实告知”的结论从何而来?这个凭空出现的拒赔理由让他们无法接受。
在与保险公司多次沟通无果后,家属陷入了举证困难、维权无门的困境。面对专业机构的强势,他们虽手握情理却难以突破法律程序的重围。最终,通过跑友推荐,家属找到我,希望为猝然离世的张先生寻求法律上的公正。
何帆律师解读
接手此案子后,我即刻抓住两个核心争议点:保险公司称“保单不保猝死”,投保时是否向张先生明确说明?“未如实告知高血压”一事究竟是否成立?
这两个问题可很多人购买赛事意外险时,易陷入的“理赔陷进”需结合法律规定与案情深入剖析。
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首先需要明确:所有免责条款,包括“猝死不赔”的约定,都必须满足法定的形式和程序要求。保险公司不仅要以加粗、标红等醒目方式作出提示,更须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进行明确说明,确保其理解该免责事项。若未尽到上述“提示并明确说明”的义务,该条款则不产生效力,保险公司不得据此拒赔。
我认真查看了张先生的投保记录以及保单条款,发现“猝死免责”的内容隐藏在长达20多页的电子合同之中,字体细小,既未加粗也未标红;张先生的手机投保记录显示,投保平台仅弹出一个“同意条款并投保”的勾选框,既无弹窗提示“猝死不赔”,也未进行人工讲解。
保险公司在此案中显然未尽到法定的明确说明义务:将"猝死免责"这类关键条款淹没在冗长文本中,未作显著提示,导致投保人难以察觉。这种不透明的告知方式,实质上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根据《保险法》司法解释,此类未尽提示说明义务的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
我之前在法院担任员额法官,办理过几十起运动意外险的纠纷案件,十分清楚法院对于这类“互联网投保”的免责条款审查极为严格。倘若保险公司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在投保流程中主动向投保人提示了免责内容,比如有弹窗进行提醒,有视频讲解的相关记录,又或者投保人签署了确认提示书等情况,法院一般会判定该免责条款无效。
《保险法》第十六条确立了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但需明确的是,该义务并非要求投保人主动披露所有健康细节,而是仅限于保险公司在投保时明确提出的询问内容。对于未作询问的事项,投保人依法不承担告知责任。
在查阅张先生的投保界面时,我发现健康问询环节仅设置了一个笼统的问题:“是否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慢性疾病?”既未提供具体的疾病列表作为参照,也未明确“高血压”的判断标准,究竟是以收缩压超过140mmHg为界,还是需要医院的确诊记录。这种模糊的询问方式,往往让投保人难以准确判断告知范围。
如果张先生日常体检没查出高血压,自己也并不知道有这个问题,“未如实告知”就无从谈起;即便张先生偶尔血压偏高,但未被医生确诊为“高血压病”,也不属于“需要告知的范围”。
保险公司不能以“事后查出来的病史”,强行称“投保人未如实告知”,这不符合“如实告知义务”的立法原意,法律要的是“诚信把已知情况说清楚”,可不是“提前猜到那些未知的健康问题”。
在帮张先生家属维权的过程中,我们围绕这两点展开:一方面指出“猝死免责条款未提示、未说明应属无效”;另一方面,主张“保险公司未明确询问高血压的具体范围,张先生无告知义务”。最终保险公司意识到自己的“程序漏洞”,与家属达成和解,赔付了部分款项。
运动爱好者在选择赛事意外险时,请务必关注两个核心:一是细读免责条款,明确保障边界;二是如实回答健康问询,确保信息准确。切勿只被“高保额、低保费”吸引而匆忙投保。多花两分钟厘清条款,就能避免“花钱无保障”的困境,让每一分保费都物有所值。
简而言之,马拉松意外险“不保障猝死”需在投保时明确告知对方,“未如实告知”应是保险公司明确询问过,若这两方面都未做到,则以此为拒赔的理由不成立,重点在于抓住“免责提示的义务”以及“告知范围的界定。
类似案例
不过,也不是所有“马拉松猝死拒赔”的案子,保险公司都会败诉。我之前在判决文书网上接触到的一个案例,结果与张先生案完全不同,这也能帮大家更加明确“诚信投保”的重要性。
在那个案子中,被保人李先生是一位很有经验的跑友,他深知自己患有严重的心律失常这种病,医生一直对他说“不能参加高强度运动”,可他却悄悄地隐瞒病情,去报名参加了百公里越野赛,与此同时还购买了赛事的意外险。
比赛时李先生突然心脏骤停离世,保险公司查看到他的病史以及医生的叮嘱后,以“故意没如实告知、违背诚信义务”为由拒绝赔付。
家属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保险公司拿出了李先生的病历、医生证言,还有投保时“明确询问心律失常病史”的界面记录(李先生勾选了“无”),法院最终认定李先生“故意隐瞒关键病史”,支持了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
同样是“马拉松猝死拒赔”,为什么结果差这么多?
核心就在“保险公司是否尽到义务”和“投保人是否诚信”。
在张先生的案件中,保险公司既未对免责条款履行充分的提示说明义务,也未在健康问询环节做到明确具体;而在李先生的案例里,保险公司流程规范、询问清晰,李先生却选择了故意隐瞒既有病史。
这也就意味着,法律一方面会守护投保人的权益,不让保险公司耍那些条款陷阱的花样;另一方面还会去惩处“恶意骗保”的行径一直在“保障”和“诚信”中间找平衡。
结语
对于运动爱好者而言,马拉松是挑战自我的过程,不应让“意外险”成为赛程后的“烦心事”。我们购买保险,本意是为在风险降临时获得坚实的经济支撑,而非在伤痛之余还要陷入与保险公司的“条款博弈”。然而现实中,部分赛事意外险看似“便捷低价”,实则暗藏“免责提示不充分、健康问询不明确”的隐患,致使手中的保单在关键时刻处于“保障落空”的尴尬境地。
如果你购买了运动意外险,却不清楚它究竟保哪些内容;如果碰到保险公司拒赔,也不知道其理由是否合理,不用慌张。何帆律师可以帮你将保单条款逐字逐句地分析清楚,查看“免责内容有没有给予提示”;还会教你如何去搜集投保记录、体检报告这类证据,以便证明自己“没有隐瞒病史”;也会陪伴着你梳理维权的思路,帮你争取到原本应有的保障。
真正的运动保障,不该只停留在“付款成功”的界面而该贯穿你训练、比赛的每一步。如果你现在正为运动意外险的事犯愁,欢迎私信咨询,把你的情况告诉我们,我们会用专业帮你把复杂的问题捋清楚,让你下次站上赛道时,不仅有挑战自我的勇气,还有一份踏实的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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