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那个平常的傍晚,曾女士在楼上忙着做晚饭,女儿优优快放学了。
楼下忽然传来喊声:“有人晕倒了!”
紧接着,邻居拍门大喊她家的名字。
她心里一紧,以为是女儿低血糖又犯了,翻箱倒柜找药,手却抖得厉害。冲下楼时,天已暗了,女儿躺在血泊里,呼吸已经停止。
后来她才知道,那不是晕倒。
14岁的同班男生钟某某,带着网购的刀,在小区楼下堵住了优优。
她身上被捅刺26处,多处贯穿伤。
“我根本看不清伤口……只知道她再也不醒了。”曾女士声音很低,每个字都像从胸口挤出来。
那天之后,她的生活只剩下一件事:为女儿讨一个公道。
11月28日,一审宣判。
钟某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说他“预谋行凶、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但也指出他作案时不满18岁,“依法从轻处罚”。
曾女士坐在庭上,听着“无期徒刑”四个字,心里像被什么东西重重压着。
她想起女儿小时候怕黑、爱笑、成绩很好,想起她还没过15岁生日。
而凶手在庭上说,他是因为“嫉妒优优成绩好、家庭好”,甚至说“觉得优优看不起他奶奶”——尽管两家根本不熟。
他说想“回到正常生活,回到学校”。
曾女士沉默地听完,起身离开。
她去墓前看了女儿,告诉她:“妈妈还在努力。”
判决后,法定10天上诉期,钟某某没有上诉。
案子眼看就要这么定了。
曾女士和律师向检察院提出了抗诉申请,最近收到了回复:不予抗诉。
理由写着:一审事实清楚、量刑适当,且凶手未满18岁,不适用死刑。
“法律说他不适用死刑,我懂。可我女儿,也不适用那样残忍的死法啊。”她攥着那份《不抗诉说明书》,声音哽咽却坚决。
她说已提出申诉,继续向前走。
“哪怕只有一丝希望,我也不会放弃。”
一条14岁的生命,停在春天的夜晚。
一个母亲的后半生,停在为孩子追索公义的路上。
而那个行凶的少年,将在狱中长大。
他的无期徒刑,对她来说,仍是不够重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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