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保价本是寄件人为防止
贵重物品在快递过程中
遭受损毁、丢失等情况,
而购买的一种增值服务,
可总有投机取巧之人想钻空子,
试图骗取高额保价费。
近日,武江法院审结了
这样一起诈骗案。
被告人潘某与肖某
“自导自演”快递丢件的戏码,
最终双双获刑。
2023年5月5日,潘某在韶关某快递站将一块印有“中国黄金”字样的投资金条邮寄到深圳,并对金条保价7万元。4天后,由于收件人无法联系,该快递被退回韶关某快递站。接到取件通知的潘某并未亲自前往,而是告知曾在该快递站任职的肖某,肖某利用未归还的快递站钥匙,趁切断监控电源的空档潜入快递站,用冰袋调换出了金条。随后,潘某假意前往取件,以金条丢失为由向快递公司索赔,甚至找来媒体施压,最终成功骗得7万元赔偿款。快递公司在核查时发现,快递站的监控记录有一段时间缺失了,随后便报了警,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潘某、肖某两人精心设计的快递丢件戏码才被识破。另查明,被告人肖某此前已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此次作案正处于缓刑考验期内。
武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肖某因犯诈骗罪被宣告缓刑后,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在本案诈骗的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潘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肖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院最终依法判决:撤销此前对肖某宣告缓刑二年的执行部分,以诈骗罪判处潘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肖某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二人同时均被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快递公司应完善快递物流监管和员工内部管理机制,加强价保审核管理,落实实名登记制,保留好相关证据,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快递保价费是快递公司为消费者寄递贵重物品建立的保障机制,本案中却被两被告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加以利用,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骗取保价费的行为涉嫌诈骗刑事犯罪,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消费者应诚信寄收件,构建良好消费环境。
来 源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韶关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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