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嗟夫!华夏处世之道,阴阳相济,显隐和合。庙堂有明法典章,市井藏暗语机锋。观夫“改日再议”“容某斟酌”之属,非庠序所传,鲜见乎文书,然求人办事之际,心领神会,竟成俗成之约。此等现象,实乃明暗二轨并行之妙,不可不察也。
溯其本源,此含蓄之道,实承古风,应时势而生。 昔孔子论忠恕,礼记述往来,皆重人情之绵长,耻言利之露骨。盖因宗法社会,关系为网,颜面为纲。直白则伤和,露骨则损谊。故“且饮茶去”可为试探之阶,“恐难照准”实留斡旋之隙。此种言语机巧,实乃千年农耕文明所育之精微平衡术,润滑人情,调剂世务,未可轻以“陋习”蔽之。
然深究其里,暗语盛行,亦照见明法之隙。 当律令未周,章程僵滞,则“材料未备”非缺纸墨,“风险过甚”实待打点。此诚制度供给不足之症候。昔管子云:“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程式未备,仪表不彰,则潜规自生。其弊显见:开幸进之门,损公平之义,使熟谙此道者乘云,朴拙守正者困踬。长此以往,则明法徒悬虚文,暗规反成实务,非社稷之福也。
故智者当明辨阴阳,导浊向清。 一方面,当续彰明法,压缩暗箱。使“依例而行”成坦途,“公事公办”非虚言。昔商君立木,贵在信赏必罚;今之要务,重在令通禁止。待法治昌明,程序周严,则诸多暗语自失所依。另一方面,处世智慧亦当转化提升。含蓄非为营私,乃重和谐;察言非为投机,乃善体情。可化古人之智为今世之德,变关系之学为协商之艺。
太史公曰:“世异时移,变法宜矣。”方今盛世,正宜使显隐各归其位:明法如日月昭彰,暗语若春风润物。法令所至,必公必正,令奸佞无所遁形;人情所钟,宜和宜睦,使君子彬彬有礼。如此,则显者成规矩,隐者化良知,阴阳调和,天下大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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