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9年被日本强行吞并算起,到今天,已经过去了整整146年。在这漫长的岁月里,琉球从一个拥有独立主权、向中华王朝朝贡数百年的国家,变成了日本的一个县,二战后又被美国长期军事占领,最后在美日私相授受下被“返还”给日本。然而,琉球人民真正的意愿,却似乎从未被认真倾听过。

二战后,在全球风起云涌的民族解放和去殖民化浪潮中,联合国作为维护世界和平与正义的最高机构,推动了无数殖民地的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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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琉球问题上,联合国却表现出了一种异乎寻常的“沉默”。

146年的屈辱开端

19世纪。在那个风云激荡的年代,东亚的传统秩序正在被西方的坚船利炮和新兴的帝国主义野心所冲击。琉球王国这个自1429年建国以来,在东海上和平存在了450年的独立王国,也未能幸免。

历史上,琉球王国长期以来都是中华文化圈的重要成员。它与明清两代中国保持着紧密的朝贡关系,国王的册封需要得到中国皇帝的认可。这种关系更像是一种文化上的宗主与藩属,而非政治上的直接统治,琉球拥有高度的自治权和独立的内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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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自17世纪初萨摩藩入侵后,琉球也暗中向日本的萨摩藩称臣,形成了一种微妙的“两属”状态 。

然而,这种微妙的平衡在明治维新后的日本面前,被无情地打破了。刚刚走上资本主义扩张道路的日本,迫切需要擴張領土和势力范围,而位于日本南端的琉球,就成了它下手的第一个目标。

1872年,日本单方面宣布琉球王国为“琉球藩”,强行将其纳入所谓的“日本版图” 。这只是第一步。到了1879年,日本政府更是撕下了所有伪装,派出军队和警察,悍然闯入琉球王宫,废黜了琉球国王尚泰,并强制设立“冲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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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系列强制吞并的行动,在日本历史上被称为“琉球处分”。

“处分”这个词用得极其傲慢,仿佛是在处置一件属于自己的物品。但实际上,这是一次赤裸裸的侵略和吞并。

琉球王国作为一个独立主权国家,就这样在武力胁迫下灭亡了。从1879年到2025年,这146年,正是琉球国权被强行吞噬的屈辱岁月的开端。

琉球末代国王被迫迁往东京,大批忠于王国的官员或流亡中国,或以死抗争。当时的清政府虽然多次向日本提出严正抗议,并寻求国际调停,但终因国力衰弱,无力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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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后的“机会”

随着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战败,琉球似乎迎来了一线生机。按照二战期间盟国的重要共识,比如《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日本的主权将被限制在其本土四岛及盟国所决定的其他小岛之内,所有通过武力侵占的领土都应被剥离。

琉球显然属于后者。

战争结束后,琉球群岛被美军直接占领。从1945年到1972年,美国对琉球进行了长达27年的军事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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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期间,琉球的地位变得非常特殊。它在行政上与日本本土彻底分离,美国甚至一度考虑过将琉球置于联合国托管之下的方案。

所谓“联合国托管”,是二战后联合国为帮助前殖民地和战败国海外领地走向自治或独立而设立的一项制度。许多太平洋岛国,比如帕劳、马绍尔群岛,都是通过这一机制最终获得了独立。

如果琉球能够进入这个程序,那么它完全有可能通过全民公投等方式,重新获得独立地位,实现民族自决。

事实上,当时美国也曾向中国的国民政府试探,询问中方是否有意接管琉球,或者中美共管,甚至将其置于联合国托管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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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由于当时中国国内正值解放战争,局势动荡,蒋介石政府未能抓住这一历史机遇。

随着冷战铁幕的拉开,琉球的战略地位被美国重新评估。它位于连接东北亚与东南亚的关键航道上,是遏制苏联和中国共产主义势力的“不沉的航空母舰”。

为了牢牢控制这个重要的军事基地,美国放弃了让琉球走向独立的任何可能性。琉球人民的自决权,在大国地缘政治的冰冷算计面前,显得那么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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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联合国托管的提议最终不了了之。联合国安理会在1947年通过的关于太平洋岛屿托管的决议中,故意遗漏了琉球群岛。

琉球的命运,从一个可能走向独立的光明前景,再次跌入了被大国支配的深渊。国际社会,尤其是联合国,在这个本应伸张正义的时刻,选择了沉默。

联合国的“沉默”

为什么本应主持公道的联合国,在琉球问题上会显得如此“无力”和“沉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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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后的联合国,尤其是在冷战时期,其运作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美苏两个超级大国的主导和掣肘。

在琉球问题上,美国拥有绝对的主导权。作为占领国,美国牢牢掌控着琉球的行政、立法和司法大权。

华盛顿将琉球视为其亚太战略的核心利益,任何可能削弱其军事存在的方案,都会被美国一票否决。在这种情况下,联合国即便有心介入,也难以撼动美国的决定。

联合国自身的机制也存在局限性。虽然《联合国宪章》倡导民族自决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一原则的适用往往受到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政治意愿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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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作为常任理事国,完全可以利用其在联合国的地位,阻止任何对其不利的议题进入正式讨论议程。

因此,从1945年到1972年,尽管有过关于托管的非正式讨论,但在联合国的正式记录中,很难找到关于琉球主权地位的实质性辩论或决议。联合国的相关机构,如托管理事会,实际上被美国“架空”了。

再者是日本的“配合”与国际社会的“默认”。

为了尽快摆脱战败国地位并重新融入西方阵营,日本政府选择全面倒向美国。对于美国占领琉球,日本政府不仅没有异议,反而乐见其成,因为它可以用“牺牲”琉球来换取本土的安全保障和经济复苏。

美国为了拉拢日本成为其在亚洲最可靠的盟友,也需要给日本一些“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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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一桩骯脏的政治交易在幕后达成了。

1951年,在美国主导下签订的《旧金山和约》中,一个极其模糊且充满争议的概念被创造出来,日本对琉球拥有“剩余主权”(Residual Sovereignty)。

这个从未在国际法中出现过的词汇,为日后美国将琉球“返还”给日本埋下了伏笔。中国、苏联等主要战胜国均未签署该和约,使其合法性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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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美国主导、日本配合、苏联无力干涉、中国被排除在外的格局下,国际社会对琉球问题普遍采取了漠视的态度。

至今未解的主权争议

时间来到1972年,美国将其对琉球的“施政权”移交给了日本,史称“冲绳返还”。表面上看,这似乎是琉球结束军事占领、回归“正常”状态的一步。但实际上,这场“返还”从国际法角度看,充满了疑点和非法性。

美国移交的仅仅是“施政权”,而非“主权”。美国本身对琉球就不拥有主权,它只是一个军事占领者。一个占领者,怎么能决定一块土地的主权归属呢?这就像一个租客,无权将他租住的房子卖给第三方一样,是完全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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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日之间的《冲绳返还协定》,本质上是一次私相授受,完全无视了琉球人民的自决权,也违背了《联合国宪章》的基本原则。

其次这场“返还”的背后,是美日军事同盟的进一步深化。美国虽然交出了行政管理权,但其在琉球的大规模军事基地却被完整地保留了下来,甚至得到了法律上的保障。

直到今天,冲绳县的面积仅占日本国土的0.6%,却集中了超过70%的驻日美军基地。琉球人民不仅没有获得真正的解放,反而继续承受着基地带来的噪音污染、安全事故和犯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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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的主权地位问题至今悬而未决。中国政府和许多国际法学者从未承认日本对琉球拥有合法主权。

他们认为,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日本必须放弃其非法侵占的领土,琉球的地位应由包括中国在内的主要盟国共同决定,或者由琉球人民自己通过全民公投来决定。

近年来,随着中国国力的增强和历史研究的深入,“琉球地位未定论”在国际上再次受到关注。

越来越多的琉球民众也开始觉醒,他们重新审视自己的历史和身份,反对日本政府的同化政策和美军基地的存在,要求实现真正的自治乃至独立的声音此起彼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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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879年的“琉球处分”,到1972年的非法“返还”,再到今天,琉球的命运始终被强权所操弄。

146年的漫长岁月里,他们的国权被强吞,他们的声音被压制……